独家:企业年金管理指引出台 千亿年金入市在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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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13日 09:29 新浪财经 | ||||||||||
8月12日下午,为促进企业年金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劳动保障部会同有关金融监管部门在京召开“实施《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报告会”,同时发布《企业年金管理指引》。劳动保障部副部长王东进、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副主任李政强、银监会政策法规部副主任李伏安、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主任陈文辉、劳动保障部法制司巡视员党晓捷等重要领导到会并发表讲话。
劳动保障部副部长王东进称,《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是企业年金市场规范化的管理指南,将深化企业年金制度建设,拓展资金筹集渠道,使企业年金逐步走向法制化道路。 “《试行办法》的出台是中国经济进入重要时期的重要政策,是中国经济建设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也是现代文明社会的重要标志”,参与起草《试行办法》的银监会政策法规部副主任李伏安如上表示,《试行办法》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专业化的制度设计、专业化的管理架构和专业化的运作模式”,形成了“积累和发展的共赢局面”。 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副主任李政强说,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人是《试行办法》的突出亮点,证监会鼓励和积极支持企业年金市场的发展,并透露《托管银行管理办法》和《高管人员管理办法》等近期也将公布。 商业银行是金融体系的核心,也是担任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人的最适合的专业机构之一,种种信息表明商业银行参与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已万事俱备、只欠东风。那么,这场券商与基金在企业年金基金市场的角逐中,基金是否已抢得先机? 积极参与企业年金市场的五类主体:银行、信托、证券、基金、保险等金融机构的相关负责人也参加了报告会。在企业年金基金今后的发展方向上,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主任陈文辉表示要秉承16字方针:“政策支持、企业自主、市场运作和政府监管”,即企业年金市场的运作离不开税收优惠政策的支持,保险业作为最严厉和最审慎监管的行业,应充分发挥其独特优势为客户提供服务。企业年金基金出于本身的特殊性质,对低风险产品有着浓厚的兴趣,南方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高良玉表示,南方基金在人员和产品线方面已做好充分准备,国内首只LOF基金推介会下周将在深圳举行,届时将为企业年金再提供一合适匹配的投资对象。 千亿企业年金入市已进入最后的关键时刻,而沪市指数昨日已再创年内新低,距1307点前低已咫尺之遥。大盘是否能赢得喘息之机甚或就此扭转颓势?一切似不可知,而隐隐生机却又似乎渐行渐近。 相关链接: 所谓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由企业自主发起设立、企业员工自愿或必须参加的补充性养老金计划,是企业员工福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2000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印发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0]42号),将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正式更名为企业年金,同时规定:有条件的企业可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并实行市场化运营和管理。企业年金实行基金完全积累,采用个人帐户方式进行管理,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缴纳,企业缴费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可从成本中列支。因此职工退休后的福利水平,取决于个人帐户(企业年金)的资金积累规模及其投资收益。 相关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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