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闻正研究“有限赔付” 谁来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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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11日 06:59 四川金融投资报 | ||||||||||
记者观察 本报记者陈宏宇 日前有媒体报道证监会正在研究“保证金有限赔付”制度,这在市场引起了不小的恐慌。 所谓“有限赔付”是指证券公司挪用股民保证金造成的损失,一旦券商破产清算依
无论这传言是真是假都不免让人大吃一惊。如果是真,则于理于法都开了证券市场一个天大的玩笑。十几年来,千万股民为国家贡献了3000亿印花税、2500亿券商手续费,为新股、配股、增发等融资贡献了上万亿资金,平均每户损失4.5万元!如今,自己的资金被人挪用,损失却要股民买单,这天理何在?再说了,股民放在券商处的资金,在券商的资产名目上明明白白地写着四个大字——“托管资产”,托管者委托保管也,没有任何的投资和借贷关系,不知有哪条法律规定托管资产受损应由委托保管者负责?本来挪用股民保证金无异于小偷行为,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可如今被偷者却要为小偷买单。这法理何在?如果长此下去,岂不造成“不偷白不偷,偷了也白偷”的局面,无异于纵容券商进一步挪用股民保证金,甚至恶意经营、恶意破产。 如果是假,那么媒体又何以言之有据,冒如此大的报道风险刊登此事,而且有关方面至今未出来辟谣,难道是投石问路?是谁在开这天大的玩笑。 股市走到今天,股民可以说是遍体伤痕,欲哭无泪,再也经不起折腾,不要动不动今天说“减持”、明天议“有限赔付”……脆弱的股民需要的是休息和安宁。愿“保护投资者”的口号能让股民真正地体会一次! 相关链接 据记者了解,近日对“保证金有限赔付”的报道最早来源于《21世纪经济报道》的一则访谈。在这篇题为《救赎证券公司化解金融风险》的访谈报道中,受访者上海国家会计学院马贤明教授透露,证监会正在研究证券公司保证金有限赔付制度,并认为保证金有限赔付制度可以唤醒股民的风险意识,是运用市场化手段,让股民用脚投票,把劣质证券公司加速淘汰出局的好办法。 之后,一些敏锐的市场人士对此提出了一些质疑。例如著名财务问题专家贺宛男认为,如果这一制度执行,将可能出现保证金挤兑,行业风险还容易引发区域性经济危机与社会危机。著名市场人士桂浩明上周六在本报发表的《质疑“有限赔付”》一文中指出,在目前的市场条件下,根本就不存在实行“有限赔付”的条件,现在“有限赔付”根本就谈不上落实。 而据记者从部分券商处了解的信息,自上周起,他们也听到了一些这方面的消息,但渠道多来自于媒体,并无管理层方面的消息。他们表示,如果此消息属实,券商的加速破产将不可避免。 王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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