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把脉以股抵债 方案必须切实可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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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06日 07:07 四川金融投资报 | |||||||||
方案必须切实可行方能确保中小投资者权益 本报讯8月5日,“‘以股抵债’金融创新研讨会”在北京举行。著名经济学家陈东琪、股份制专家刘纪鹏和金融学家赵锡军和众多来自券商、基金公司、上市公司、资产评估机构的代表出席这次研讨会。研讨会就刚刚面市的“以股抵债”进行了深入探讨。
与会专家们认为,“以股抵债”从本质上说是一种债务重组的方式。从短期看,“以股抵债”实施后,公司股本减少,每股盈利提高,市盈率下降。而从长期来看,控股股东股权比例下降,公司的股权结构进一步分散,上市公司的治理机构有望更加完善,从而有助于提高上市公司战略竞争力,促进上市公司的长远发展。 此外专家也进一步指出,必须设计切实可行的执行方案,以确保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首先,定价要合理。公司与控股股东应当分别聘请独立的市场评估机构及财务顾问机构对公司价值进行第三方公正估值并出具公司价值估值报告,应该综合考虑每股净资产情况、目前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转让的价格情况以及公司的盈利能力和股票的一级、二级市场股票比价等几大因素。 其次,要在实施过程中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 要在坚持公正的定价原则基础上,充分征集广大流通股股东意见,切实保证流通股股东的表决权。比如在投票原则上执行独立征集投票权的做法,充分征集流通股股东意见,此外在股东大会表决时,采取关联方回避,非关联方2/3通过,方案才能实施的做法,使公众股东能够有效行使表决权,从而充分体现对中小股东特别是流通股股东的保护力度。 (钟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