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东虽有所行动 以股抵债难以构成重大利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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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29日 11:28 南方日报 | ||||||||||
大股东虽终于有所行动,但上市公司并未得到真正实惠 昨日,各大证券媒体均报道了证监会和国资委同意上市公司进行“以股抵债”试点的消息,电广传媒(资讯 行情 论坛)有望成为首家试点公司。 所谓“以股抵债”,是指上市公司以其控股股东“侵占”的资金量来冲减控股股东
大股东侵占上市公司资金问题是中国股市的“顽疾”之一,不少上市公司沦为大股东的“提款机”。证监会和国资委两大监管部门联手对这一问题提出“以股抵债”的解决方案,算得上今年中国股市的重大举措之一。 昨日消息公布之后,从市场上传来了两种不同声音,虽然很多业内人士表示这一解决大股东欠款的方法现实有效,但也有人认为这一方式仍存在很多漏洞,对流动股东来说并不公平。 正方:以股抵债现实有效 根据2003年的一份统计数据,沪深两市1000多家上市公司中有600多家存在大股东侵占上市公司资金的问题,总侵占规模达960多亿元。 国泰君安的一名分析师对记者介绍说,为解决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问题,以前有关部门提出过以资金清偿或是以资产抵债的办法,但是,由于大股东往往将资金挥霍一空,现金清偿几乎成为空话,而资产抵债更存在种种漏洞,甚至有公司想把“商标”作价数亿元用以抵债。国泰君安的这名分析师认为,现在两大监管部门提出的“以债抵股”的办法,不失为一种现实有效的途径。 昨日,首家试点企业电广传媒公布的“以股抵债”方案显示,控股股东湖南广播电视产业中心将以所持公司股份抵偿其对公司的债务,总额为5.393亿元本金及利息。“以股抵债”的股份定价为每股单价7.15元,抵债股份数量达7500多万股。这一部分股份被注销后,公司总股本从33592万股下降为26049.9万股,而上半年每股收益将从现在的0.093元升至0.12元。 广发证券的分析师罗利长认为,比起过去上市公司大股东常用的一些偿债方式,“以股抵债”优点主要有:抵债后的股份被注销,股本变小后上市公司即使盈利状况不变,但每股收益以及净资产市盈率都会有一定幅度的上升。 反方:上市公司得不到实惠 但是,也有分析师指出,“以股抵债”仍然是解决股市的治标之策,不会对市场构成重大利好。因为,通过这种方法,上市公司被占用的资金并没有实质性收回,上市公司的资金流得不到任何改善,其基本面和经营状况也不会有什么变化。 “要解决大股东的占款问题,治本之策应是切断大股东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非法资金往来通道,最终解决股权分置的结构性问题。”一名分析师认为,这一通道不切断,仍会形成新的“侵占”。如果一边解决问题一边生成问题,那么利好就会变成新的利空。 据昨日两大监管部门公布的试点方案,实行“以股抵债”要遵循具备条件、方案成熟的原则确定试点企业,而且要在中介机构意见基础上形成以股抵债价格,并交股东大会审批;并且需经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 多名投资者对记者表示,最担心的是定价机制和表决机制是否合理,是否会被大股东从中操纵。例如,在实施“以股抵债”过程中,利用虚假财务、虚假业绩和虚假资产乘机实施“高溢价”,继续侵占流通股股东权益。 国有股减持的创新办法? 根据电广传媒公布的“以股抵债”方案,“以股抵债”的每股单价7.15元略高于公司的每股净资产。如果实施后,大股东湖南广播电视产业中心的持股比例将由50.31%下降到35.92%,而流通股东的股份由45.67%上升到58.89%。 华夏证券的一名分析师对记者称,股本结构不合理以及股份流通性差是我国证券市场的两大根本问题,而“以股抵债”显然有助于解决这两大问题。 但有分析师认为,“以股抵债”也可视作一种“另类”国有股减持方法。因为,目前形成大股东占用资金者大多数都是国资控股公司,而抵偿股份的定价以每股净资产值为基准计算。如果试点成功,市场能够接受,以后国有股减持应以每股净资产作为定价参照。(本报记者 谢美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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