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国资委:控股股东侵占上市公司资金成顽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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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28日 06:24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7月28日电 证监会、国资委有关负责人27日在接受新华社采访时指出,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侵占上市公司资金的行为,已经成为影响资本市场规范发展的顽疾,引起了监管部门和市场各方的高度重视。 负责人是在介绍“以股抵债”试点工作的出台背景时作上述表示的。这名负责人还说,控股股东侵占上市公司资金的行为,直接侵害了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侵占行为严
据统计,在连续两年亏损的上市公司中,70%存在控股股东侵占资金行为;在已退市的15家中,其经营失败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控股股东的侵占行为。一些控股股东从损害上市公司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利益的侵占行为中获取不当利益,如不及时纠正,将会破坏证券市场存在和发展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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