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专用席位频现中小板 主板信息披露函待完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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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27日 06:20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近来机构专用席位频频在中小企业板块亮相,而在主板市场却是销声匿迹。难道以证券投资基金为代表的机构投资者并不青睐主板市场?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之所以出现这样的现象,其原因就在于现行的主板市场交易公开信息制度存在缺陷。 现行的主板市场公开信息制度依据的是1997年发布的《关于对A股和基金交易实行公开信息制度的通知》。该通知显示,主板市场需要公开交易信息的主体是证券营业部的名称
制度的缺陷正在于此。自1998年证券投资基金面世以来,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等市场新兴投资主体一直都拥有专门的席位。这些影响力与日俱增的新兴投资主体不需要披露交易情况,必然影响到主板市场公开信息制度的透明性。 中小企业板块则比较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交易特别规定》要求,公开交易信息的主体是会员营业部或席位的名称。多了个或字,就能够比较准确地反映新增交易主体的交易情况。这也是机构专用席位频频在中小企业板块亮相的主要原因。 与中小企业板块证券交易特别规定相比,主板市场公开信息制度所公开的信息过于模糊。以交易金额为例,主板市场要求公开的信息只是证券的成交总金额;而中小企业板块要求公开的信息内容还包括买入、卖出金额数量等,后者显然更有利于提高市场透明度。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证券公司正在推行大集中交易体制,因此即使是今年制定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交易特别规定》也有需要完善之处。交易体制的大集中,预示着往常的一个营业部专用的席位,现在会变成几个营业部,甚至是该证券公司旗下所有营业部共用的席位。这样的话,公开交易信息显示的证券营业部名称只是一个代名词,而无实质性意义。所以市场人士建议能否将公开证券席位的方式改为公开投资者账户,这样更有利于提高公开信息的有效性。 上海证券报记者 杨大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