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多例行停牌影响市场效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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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20日 08:25 证券时报 | |||||||||
本报记者 冯飞 随着上市公司队伍的不断壮大,上市公司因披露定期报告或召开股东大会而例行停牌的现象越来越频密。在定期报告披露和股东大会召开的高峰期,就曾经出现过122家公司股票停牌扎堆的景象。2003年,深交所进行了5500多次例行停牌,平均每家上市公司停牌11次左右;而国外证券市场平均每家公司每年停牌仅为0.02646次。
“现行停牌制度需要改革,警示性停牌太少,例行停牌过多。”某业内人士表示。更多的业内人士则认为,大量的例行停牌严重影响了市场的效率,无法突出警示性停牌的效果。而深交所于去年6月份进行的关于修改停牌规则的调查结果显示,近七成被调查者认为现行停牌制度亟需改革。 根据目前的例行停牌制度,上市公司如在交易日披露定期报告,其挂牌交易证券将在披露日停牌一小时;如在交易日召开股东大会,其挂牌交易证券将全天停牌。事实上,随着证券信息传播手段的多样化,交易所的信息公告每日收市后已陆续向各媒体发布,各地的网站、电视台、电台也在当晚予以了转发。次日开市前,各指定报刊及大部分地区的报刊、各营业部的信息公告栏也都转载了这些公告。也就是说,在开市前,投资者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得到上市公司的信息。 “交易日出现上百只股票停牌不仅没有必要,而且严重影响了市场交易的连续性,延缓了市场对信息的反应速度,降低了市场效率。”业内人士表示。 例行停牌过多带来的另一个严重问题是,零星的警示性停牌夹杂在大量例行停牌之中,很难起到警示市场的效用。在上市公司的停牌总量中,例行停牌占了很大的比例,而涉及股价异常波动的特别停牌占停牌总量的比例还不到10%,导致投资者把停牌视为一种正常的现象。 种种迹象表明,为进一步提高市场效率并与国际成熟市场接轨,现行的停牌制度改革已势在必行。大部分市场参与者呼吁,取消因交易日公布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例行停牌(因警示性停牌刊登的临时报告除外),取消交易日召开股东大会和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的例行停牌(因上市公司预计股东大会出现特殊情况,否定原已公布的提案或出现其他异常情况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