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家拟上市公司相继亮相 中小板不乏创投身影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14日 06:22 深圳特区报 | ||||||||||
【本报讯】(记者王轲真)截至今日,按照分步推进创业板思路建设的深交所中小企业板,已有12家拟上市公司相继亮相。根据披露的信息,在这12家公司中,由于大族激光和传化股份本身具有的创投成份,使中小企业板设立之初,已经具备了创投色彩。 从已经发行的中小企业板公司行业分布看,其中既有有机化工、PVC片材、服装辅料,也有化学药品、小家电、光学产业等制造业,与以往中小企业板将定位在高科技的市场预
早在中小企业板设立之前,有业内人士预言,中小企业板的开通,只是深交所恢复新股发行,上市公司中将不会出现风险投资的身影。而通过已经公布招股说明书的12家企业看,中小企业板的确淡化了风险投资和创业的味道,拟上市企业均为发展成熟、原准备上主板的企业,早已摆脱了创业企业的范畴,但由于包括大族激光、传化股份在内的部分企业在创投支持下发展壮大,并成功在中小企业板发行,使得创投身影闪现于中小企业板。 中小企业板作为创业板的过渡形式,相关官员和监管部门人士已经作出了相当明确的解释,例如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李子彬认为,中小企业板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创业板,而是证券市场制度创新的新起点,将为创业板市场的制度设计提供宝贵的经验。证监会市场监管部主任谢庚认为,中小企业板设立的目标是将现在市场当中规模相对较小的企业放在一个空间,从而探索中小企业监管的一些规律性,推进中小企业市场运行的一些制度创新。而中小企业板实施方案确定的审慎推进、统分结合、从严监管和统筹兼顾四原则,以及板块总体设计“两个不变”和“四个独立”(现行法律法规不变、发行上市标准不变;板块运行独立、监察独立、代码独立、指数独立),更突出了中小企业板推进制度创新探索的责任,而非为风险投资提供退出渠道的作用。这也决定了创投成份不会没有,但不会在板块中占很大比例。 知名经济学家韩志国认为,深交所中小企业板需要通过创新形成自己的特色,为将来创业板建设做准备。韩志国认为,如何通过创新,避免深沪两个交易所出现同源(上市前企业性质相同)、同质(存在非流通股)、同量(发行规模相同)以及同规(发行交易制度相同),突出深交所中小企业板特色,将是未来一项有意义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