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权受质疑 是谁在构造“差异化分配”陷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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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11日 03:46 北京晨报 | ||||||||||
4月中旬,江苏申龙(资讯 行情 论坛)的一则差异化分配公告引起了市场的广泛关注。4月22日,江苏申龙发布公告称:经公司大股东江苏申龙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提议,其他非流通股东同意将原议案中《关于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修改为“以2003年末总股本7631100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2股转增8股派发现金0.50元(含税);公司非流通股东放弃转增2股的权利,按每10股转增6股执行”。6月4日,该股实施除权,股价由前一交易日的15.98元变为7.97元,而并不是像很多投资者预期的8.51元。这也就引
除权成为质疑焦点 从公司公告来看,此次分配创新的理由是“鉴于流通股东在资本公积金形成中做出的重大贡献,为了充分尊重和保护公众投资者利益,经公司大股东申龙创业集团提议、其他非流通股东同意,最终形成以上决议”。而如何除权将直接影响到流通股东的利益。 公司尽管推出的方案是“10送2股转增8股派0.5元”,但是实际的分红却是“10送2股转增6.786股(非流通股与流通股加权平均计算得出)”。如果站在除权前后保持总资产值(总市值)不变的原则来看,该股应该按照“10送2股转增6.786股”的实际分红进行计算,即除权后的价格应为15.98÷1.8678=8.51元,而不应该是7.97元。否则这次除权将直接导致总市值的减少。从这一结果来看,丝毫看不出公司所称的“尊重和保护公众投资者利益”的所在之处。 如何除权值得探讨 不过,中证资讯的徐辉先生认为,如果从流通股股东的情况来看,目前按照“1/2”的方式进行除权也可以考虑。因为这样除权尽管没有直接使流通股东受益,但从长远来看还是有利的。他的理由是,流通股东作为一个整体,通过此次分红在整个公司的股权比重增加了;同时,非流通股股东的股权比重减少了。 根据江苏申龙的分配方案计算,公司经送转股后,非流通股为8335.98万股,流通股为6000万股,总股本为14335.98万股。而非流通股股东占总股本的比例为:送股前占60.687%,送股后占58.147%,比例下降了2.54%。这相当于间接增加了流通股股东的持股比例,增加了权益。(晨报 记者汪世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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