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种质疑枪打出头鸟 “第一股”新和成喊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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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07日 06:58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自从“当选”中小企业板“第一股”,新和成就成了市场关注的焦点,一些质疑公司涉嫌违规、造假的文章也开始在网上流传。为此,记者采访了新和成公司的有关高层。该人士十分委屈地表示,“新和成根本没有问题,这次遭质疑,完全是枪打出头鸟。”昨日,新和成首次对各种质疑进行了正面回应。 质疑一:新和成提前半年发股?
市场质疑: 通常情况下,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保荐机构”与“主承销商”往往是同一家。但新和成的保荐机构是第一创业证券,主承销商却是华西证券。根据今年颁布实施的《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第二十条:保荐机构推荐其他机构辅导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应当在推荐前对发行人至少再辅导六个月。 按照这一条款,既然新和成此前是由华西证券辅导的,那么,当第一创业证券以保荐机构的身份出现时,它是不是应该再对新和成辅导六个月呢?换句话说,新和成存在提前半年发行之嫌。 公司回应: 由于有部分证券公司没有取得保荐资格,为保证保荐制度与现行的通道制平稳过渡,证监会发行监管部于2004年5月24日下发《关于保荐制度实施有关问题的函》,其中规定:“自首批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名单公布之日起,在审企业的主承销商未能注册登记为保荐机构的,该机构可以继续完成该在审企业发行上市前的剩余工作,但发行人发行前应另行聘请保荐机构进行持续督导……” 因此,在最新的规定中,允许未取得保荐资格的机构继续发行事项。公司聘请新的保荐机构,是根据证监会的要求执行的,并得到了证监会的认可。 记者点评:这一点无可厚非,也是合情合理的。 质疑二:资产负债率越“红线”? 市场质疑: 按照规定,只有净资产在总资产中所占的比例不低于30%的公司才有资格上市。新和成2003年度一次性派发现金红利5041万元,如果据此调整该公司2003年末的数据,公司自身净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降到了27.03%,是否已不能满足该要求? 公司回应: 2002年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拟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资产负债率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则规定:“发行前一年末,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应满足‘发行前每股净资产不低于一元、发行后资产负债率原则上不高于70%’两个条件。” 2003年末,新和成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6.05%,股份公司发行前每股净资产3.82元,发行后资产负债率为49.48%,完全符合新规定。 记者点评:虽然符合规定,但有些勉强。 质疑三:上市之前“老底”分光? 市场质疑: 新和成在利润分配上一直精打细算,但2003年度却大方地推出高派现分红方案,每10股派发红利6元,一次性派发现金红利5041万元,公司董事长及兄弟净得两千万。在未满足上市条件之前,新合成省吃俭用,而一旦股票发行上市或符合条件后,就大肆向老股东分配,其“做指标”的心态原形毕露,为中小企业板开了一个坏头。 公司回应: 新和成给发行后的全体股东留下了丰厚的未分配利润,扣除2003年度的分红,公司还有1.4亿元(合每股1.23元)的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共享。 记者点评:先分红后上市是老股东的权利,但有点伤股民的心,不过留下一笔利润由新老股东共享还不错。(记者 杨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