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资保险外资持股比例上限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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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25日 07:4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董天刚) 昨日,保监会正式公布了《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细则》将于6月15日正式生效。作为目前对外资保险公司进行监管的基本法规之一,《细则》明确了寿险合资公司中外资股比的累计问题,规定“外国保险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合资寿险公司的股份,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比例限制(即50%)”。 据了解,《细则》还对外资保险公司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递交的申请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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