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标意见”令问题上市公司无处藏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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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12日 15:38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5月12日电 (记者张旭东、齐中熙) 根据最新上市公司年报统计,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共对104家上市公司2003年年报出具了“非标意见”的审计报告。 所谓“非标意见”,是指会计师事务所为上市公司年报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之外的一种审计意见,分别为无保留带强调事项段、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等几种意见。“非标意见”的出具通常是因为上市公司存在审计范围受到限制、存在可能导致对
出具“非标意见”,一方面全面地揭示了上市公司的风险,反映出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及其他有关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另一方面也反映出会计师事务所更加重视自身风险的防范,切实履行了职责。 最近几年中,上市公司年报一旦被出具非标意见,均受到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在2002年中,南通纵横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相继被深圳天健信德和江苏天华大彭两家会计师事务所说“不”,被出具“拒绝表示意见”。这起事件曾在当时证券市场上引起轰动,这也表明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建设在日渐推进。 根据最新统计,今年注册会计师发表非标意见的时间,较往年大幅提前。1月16日,ST珠峰和*ST鼎天两家公司分别被出具了“非标意见”的审计报告。在年报审计初期,注册会计师即向上市公司出具非标意见,这在往年是极其少见的,这反映出注册会计师勇于果断地向上市公司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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