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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申龙非流通股股东举动意义积极但仍需警惕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29日 06:38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昨日,上证报关于江苏申龙非流通股东放弃部分转增股权利的报道引起了市场的关注,江苏申龙有何背景,为何会选择差异化的分配方案,其后有无进一步的措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有何看法,市场人士又是如何评价?本报进行了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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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申龙(资讯 行情 论坛)主营业务为软塑彩印、复合包装产品的生产及销售,2003年9月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是江苏申龙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是一家进行多元化投资的民营企业,符炳方持有30%的股权,是江苏申龙的实际控制人。

  2003年,江苏申龙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1147万元,净利润2349万元,每股收益0.308元。今年一季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909万元,净利润71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7.2%和30.1%,每股收益0.093元。

  4月20日,江苏申龙公布年报,推出每10股送2股派现金0.5元(含税),每10股转增8股的分配预案。随后,经申龙创业提议,其他非流通股东同意将上述方案调整为:非流通股东放弃转增2股,按每10股转增6股实施。

  独董:有现实意义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院长、江苏申龙独立董事陆德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司此次推出差别化的分配预案是相当谨慎的,运作也是比较规范的。之前和独立董事进行了比较充分的沟通,征求了独立董事的意见。方案本身对市场和投资者来讲都是一件好事,体现了公司大股东对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视。虽然此次让利的部分并不多,但具有现实的意义,对于其他上市公司来讲也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在谈到是否因为江苏申龙控股股东是民营企业,所以放弃部分转增权不会导致国有资产流失时,陆德明指出,事情不能只看表面。无论是国有企业控股,还是民营企业控股,上市时控股股东都获得了比较多利益,通过放弃部分转增权,不仅不会造成实际意义上的资产流失,一定程度上还有利于公司的良性发展。

  陆德明认为,由于非流通股东放弃了部分转增权,实际上减少了非流通在总股本中的比重,这在一定意义上对解决股权分置问题进行了有益的探索。由于自己是独立董事,没有参与公司具体的经营管理,因此对公司是否有计划进一步推进股权分置问题的解决还不太清楚,也无法作出明确的判断。

  警惕:持股趋集中

  从法律角度看,非流通股东主动放弃部分转增股权利是可行的,没有不妥的地方,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李明良教授告诉记者。

  他认为,市场一贯强调同股同权,但事实上,流通股和非流通股所含的价值量是不一样的,这不仅体现在流通性上,对公司资本公积金的贡献也不尽相同。因此,江苏申龙非流通股东放弃部分转增股可以看成是在流通股东与非流通股东之间寻求平衡的一种有益尝试,可以理解为一种金融创新。但是不是值得提倡,是否具备可复制性,还有待市场观察。

  上海新兰德的王洪星认为,虽然方案有利于社会公众股东,但作秀的意味浓了点,放弃转增两股对流通股东的影响比较有限。另外,从江苏申龙的股价看,从10元起步到昨日收盘的16.79元,短期涨幅高达70%,这时候公司出台让利于流通股东的分配预案,多少有点稳定股价的嫌疑。还有,江苏申龙的股东资料显示,公司前十大流通股东均为自然人。2003年9月30日股东人数为15926户、12月31日为8585户、2004年3月31日为6213户,持股有越来越集中的趋势,这种现象与私募资金炒作股票有一定的相似,因此不排除庄家借分配预案,进行仓位调整。

  上海证券报记者 何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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