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研究认为 股票发行政策还需调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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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15日 09:30 经济日报 | |||||||||
本报北京4月14日讯 记者 贾伟 报道 深交所今日公布了其综合研究所《核准制下IPO抑价率及长期异常收益率影响因素研究》的研究报告。该报告对实行核准制后(1999年—2002年)中国深沪股市的IPO抑价率和长期异常收益率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证研究,发现我国的IPO抑价率远高于其他市场,深沪股市的IPO股票都存在长期表现不如大盘的现象。在众多因素中,发行定价方式、发行价格、发行时机、发行与上市间隔、承销商排名、立即可流通比例、职工股比例、发行规模等是影响深市IPO抑价率的主要因素。而发行价格、IPO前后1年的每
影响IPO抑价率的因素也影响着IPO后的长期异常收益率。根据该报告的研究,影响企业IPO抑价率的因素可以预测83%左右的IPO后的长期异常收益率。这从另一侧面表明,目前企业上市后的经营和业绩状况并不能成为影响IPO后长期异常收益率的主要因素。 理论上与企业价值有关的因素只能解释大约40%—48%的IPO抑价率,其他因素对IPO抑价率的影响则更大,这与成熟市场的情况迥然不同。这种畸形现象将严重影响证券市场资源配置的效率。监管者应该尽快采取各种措施改变这种现状,包括:培育成熟的市场参与者;建立多层次的证券市场并增加投资品种;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有关发行政策的制定应该从长远角度考虑并尽量保持一致性。另外,报告认为进一步深化发行定价制度改革以及进一步加强承销商在证券发行中的责任也是必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