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人登记截至日 新制触“部分市场化”痼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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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02日 07:39 中华工商时报 | ||||||||||
□立栋 今天是4月2日,亦是中国股市保荐人制度实施过程中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天,因为对26家证券公司来说,到今天如果还没有规定数量的保荐代表人,那么这些证券公司的投行业务可能会在一段时期内处于停滞状态,直至下一次保荐人资格考试。
这意味着,没有保荐资格的这批证券公司将失去投行业务这一大块利润来源,压力之大可以想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规定,证券经营机构如果要注册登记为保荐机构,需符合“保荐代表人数量不得少于2人”的要求。而从头一次考试结果来看,有12家证券经营机构没有一名成绩合格者,另有14家证券经营机构的通过人数不足2名。 据说,首次考试共有93家证券经营机构的1549名投资银行业务人员参加考试,而最后仅有81家机构的614人通过考试,通过率不到40%。 于是,现在就出现这样一个颇有意思的现象———其一,如果某些人出于利益原因临时被挖到那些急需保荐代表的公司去,那么,他们的趋利动机会让许多投资者怀疑他们的职业诚信度。 退一步说,即便目前的有关规定限制了这种跳槽冲动,那么,这种看似“严格准入”的市场行为也会因为没有相应的产权制度安排而大打折扣。 我们知道,保荐人制度的核心问题是形成责任追究机制,而诚信法则则是其核心之核心。 如果没有保荐人的诚信,责任追究机制是无法得以落实的,反过来就会影响保荐制的实施效果进而影响到管理层的公信力。 毫无疑问,保荐人制度的考试规定使得这些通过者成为稀缺资源,谁得到他们,谁就有可能在利润颇丰的投行领域得到一席之地,而这些保荐人代表则会因此而身价倍增。 在券商国有资本背景的提前下,一些证券公司之所以敢花血本挖来保荐人代表进行注册登记,就在于该成本是可以转移给国家来承担的。换句话说,为什么那么多的“好制度”到了中国市场上就会变走样了呢?就是因为对于稀缺资源的门槛对很多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来说形同虚设,成本的顺利转移使得他们对所做的事情可以不负或者少负责任。 所以,我们不反对任何形式的“严格准入”制度,但反对不顾国情的“部分市场化”倾向。 此外,在当前股市准入方面,人为制造稀缺资源本来是看似市场化选择的一种最优安排,但值得商榷的是,这个制造垄断专有权利的标准或者说依据却仅仅是一次知识考试。 保荐人制度实施的效果直接关乎未来上市公司乃至整个股市的基本质量,而被人格化出来的这些保荐代表无疑成了这个制度的本身的最大受益群体。但他们能在多大程度上反映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能力呢? 据说,许多投行业务骨干因项目繁忙而未能有效复习,因而在考试中失分。而通过考试的投行人士有相当一部分业务经验不足,未曾履行过投行管理职能。某媒体披露说,通过本次保荐代表人考试35岁以下的通过者达530人,占通过总数的86.31%,一大批投行总裁、副总裁落榜,考试标竿下面划出来的大多都是年轻人。 保荐人制度的目的是在于改革通道制下政府权力对市场的干预,通过有效的证券发行机制来保证优质公司上市,提高中国上市公司质量。保荐人需要在包括整个发行上市过程,以及上市后一段时间(比如两个会计年度)在内的整个保荐责任期间,在中介团队中充当“第一看门人”角色,对上市公司质量进行总把关。具有如此重要职责的人员在存留许多疑问的情况下产生的确是值得深思的。 现在的问题是,第一次考试已经暴露出很大问题,那么补救的机会或许是,管理层一定要对重开考试的时机乃至进一步完善外部环境三思,所谓慎思而笃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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