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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卫星:全流通试点要有一定之规 揭密五大秘笈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21日 11:11 中国经营报

  编者按 从去年开始,关于全流通试点的版本漫天飞,但却没有一个落到实处。这一方面表明相关监管部门慎之又慎的态度,另一方面,也的确是有些报送方案的有失公允和不成熟所致。如果地基打歪了,一定盖不出稳固的房子。所以,全流通试点必须要遵循一定之规,而这可能正是“吉林敖东们”没有通过审核的根本原因

  自从去年年底相关政府部门官员对股市的“股权分置”问题和全流通问题明确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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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来,全流通试点企业名单的各种版本,就开始层出不穷。

  从各方信息来看,上市公司参加“全流通试点”的积极性是非常高的,但“无规矩不成方圆”,尤其政府监管部门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个案”的成功并不代表“试点”的成功,“试点”的成功并不代表“整体市场”的成功。

  “个案”成功并不等于“整体”成功

  对于以上的判断,在中国股市的历史上曾经是有惨痛经历的。从1999年的“国有股配售”开始,到2001年的国有股市价减持补充社保基金的政策出台,其实都是“个案”开始的,都是走的“试点”的道路。如果从“个案与试点”的角度来看,1999年的中国嘉陵和黔轮胎,国有股配售减持是成功的,因为“国有股配售”的目的达到了,国有股成功的高价卖出换取了资金。但从整体市场来看,却给市场带来了极大的恐慌,造成了市场的普遍下跌。最后其他几家准备参与“试点”的企业被迫终止,1999年的“国有股配售”政策也就停止了。

  2001年的“国有股市价减持补充社保基金的政策”从形式上看还是走的“试点”的道路,我们从已经执行了“国有股减持”的多家上市公司来看,减持的国有股都以高价格卖了出去,卖出股票获得了资金并确实补充了社保基金,“个案”并没有失败的案例,从“个案”与“试点”的角度来看,执行了“国有股减持”政策的多家上市公司,国有股减持政策都是成功的!但最终的结局我们都看的很清楚,整个市场都因此而大幅爆跌,所以“个案”与“试点”的成功,并不能代表整个股市的“国有股减持”的成功。

  全流通试点成功的五大秘笈

  秘笈一:“个案试点”都将扩大为整体市场效应。

  任何“个案试点”都具有示范效应,并不是仅仅局限在这家上市公司的两类股东内部,“个案试点”所采用的全流通方案必然被整个市场所参考对比分析,其“个案试点”的效应必然影响到整体市场中的众多只股票。所以对于试点企业的方案,政府监管部门必须要进行一定的筛选,必要时进行专家论证会。以避免个案的“缺陷”给整个市场带来的动荡。

  秘笈二:“个案试点”必须要有代表性、普遍性。

  由于“全流通改造”问题并不是一家两家上市公司所面临的问题,而是除几家“三无概念股”以外的将近1300家上市公司都需要解决的问题。虽然1300家上市公司的情况各异,但每家上市公司都与其他上市公司之间存在“共性”。所以“试点”的公司必须要有一定的代表性和普遍性,这样采用的“全流通”方案一旦试点成功,就可以推广到其他上市公司采用。

  秘笈三:“个案试点”必须目的单纯、方案简单。

  从最近一系列的新闻报道来看,全流通试点方案被增加了众多的其他功能,被捆绑了一些不必要的零碎部件,使得“全流通试点”方案模糊化、复杂化。比如有的方案还牵扯增发股票融资,有的还牵连其他目的。

  所以必须要强调目的单纯。“全流通改造试点”只有一个主要目的,“就是积极稳妥地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稳步解决目前上市公司股份中尚不能上市流通股份的流通问题。”

  同时还要注意试点采用的方案应该简单;因为只有简单清晰的全流通方案才能被广大投资者所能读懂,投资者才能做出正确的判断。

  秘笈四:“个案试点”必须要有严格的经济学理论分析论述来指导

  以前的“国有股减持”政策为什么在实践中遇到问题而不得不停止,并且给股票市场造成了重大冲击,给投资者造成了重大损失。原因就是当时将“国有股问题”想的简单了,而且没有经过深入而详细的论证分析,没有完整而贴近实际的经济学理论来指导实践工作,所以出现问题不可避免。

  而此次“全流通改造”是在股市,它的难度和复杂性都是空前的,如果没有经济理论的指导必然会再次出现大问题。

  但由于目前对中国股市存在问题的经济学理论认识是多种多样的,虽然在许多大原则层面统一了,但在许多细节问题上还存在一定分歧。所以,任何参加试点的企业的全流通方案必须要有严格、完整而贴近实际的经济学理论的论述分析来指导。

  秘笈五:“个案试点”可以创新但必须有章可循。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全流通改造是一次制度的创新,但创新并不意味着无章可循。全流通改造方案设计除了应遵循一般性公理和国家大政方针的基本原则以外,还应当遵循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或者可以借鉴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政府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定全流通改造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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