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发:20%成一道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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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11日 13:41 新闻晨报 | |||||||||
晨报记者 曹西京 在1995年配股后一直未再筹资的白云山昨天公告,拟增发不超过7450万股A股。公司去年底总股本37434.44万股,7450万股正好是其总股本的19.9%。近期,大多数拟增发公司都不约而同地将拟增发数量定在了总股本20%之内,显然是被20%这道槛挡住了。
2002年7月20日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增发新股有关条件的通知》第5条规定:“增发新股的股份数量超过公司股份总数20%的,其增发提案还须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此前,天药股份等增发议案就因流通股股东投反对票而“夭折”。为顺利实施增发,去年以来,很多公司将增发上限定得略低于总股本的20%,如红豆股份、天通股份等。近期公布增发议案的上市公司中,除曙光股份、山鹰纸业和广电网络外,也大多将增发上限圈定在总股本20%以内,如金融街、重庆百货、杭钢股份、山东铝业和赛迪传媒等。 在增发门槛提高后,能够增发的公司往往效益较稳健,也多有机构投资者入驻,公司如确实有好项目,事先又与机构投资者较好地沟通,增发超过20%也是可以获得股东大会通过的。如沙河股份,总股本8964.68万股,拟增发不超过6000万股的议案已获股东大会通过。 但对于那些流通股股权较分散的公司来说,将增发数定在总股份20%以内,成功再融资的把握更大。如重庆百货,总股本20400万股,计划增发不超过4000万股,比总股本的20%仅少了80万股,良苦用心可见一斑。 市场人士认为,今年上市公司流行高比例送转,有的就是为来年融资作准备。尽管再融资门槛不断提高,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中小股东还是要自己擦亮眼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