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洋烟草高管涉嫌走私被拘 上海实业在香港停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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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2月29日 10:50 21世纪经济报道 | ||||||||||
本报记者 何华峰 香港报道 2月27日上午9点多,上海市政府在香港的窗口公司──上海实业控股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实业,363.HK)因为涉及发布敏感信息而临时停牌。 停牌的原因,可能是由于上海实业全资拥有的南洋烟草公司高管,因涉及烟草走私
此前一日,香港廉政公署(下称“廉署”)发布新闻稿,称拘捕了20人,包括一名烟草制造商的高级行政人员,怀疑他们贪污及协助多个集团走私总值1.16亿港元的香烟,涉及贿款合共1100万元。 廉署没有指明,是哪家烟草制造商,只称,有关烟草公司是香港一间上市公司的全资附属机构。并称有关上市公司在廉署调查本案期间提供了协助。 在香港,上市公司全资拥有一间烟草制造商的,只有上海实业与南洋烟草可以对号入座。 不过至记者截稿时,尚未能联系到上海实业的发言人冯启明。 “金龙”行动 据悉,廉署于2月23日展开代号为“金龙”的行动,同时拘捕了两名与该高级人员有联系的人士,该烟草公司的两名职员,还有5间公司的11名董事及雇员,还有4名涉嫌参与有关走私活动的其他人士。 廉署称,早前接获线人报讯,指称一名烟草公司的高级职员涉嫌收受贿赂,优先向多个集团分配香港销售配额,并知悉有关集团其后会将香烟走私往内地。 廉署的调查显示,涉案的南洋兄弟烟草公司的高级人员从2003年12月起,涉嫌通过多名有关人士向至少6个集团收取贿款,向每个装香烟的集装箱收取1.8万至15万港元的贿款不等,作为向该等集团随续供应香烟的报酬。 而为了隐瞒有关勾当,涉案人士涉嫌成立多家公司,以收取贿款。 廉署称,在过去数月,有关集团涉嫌透过多名与该高级人员有关联的人士,先后向其提供合共1140万元的贿款,涉及售予有关集团的116个集装箱的香烟,总值约1.16亿港元。 廉署调查还显示,有关集团涉嫌将获配售的香港经多个东南亚国家走私往内地。 目前,尚不清楚被拘捕的南洋烟草的高管和其他涉嫌者是谁。廉署称,被捕人士已获廉署准予保释外出,调查继续进行。 廉署在行动中搜获不少现金和金表等物品,被怀疑是贿款。 “红双喜”的生产商 南洋烟草以生产“红双喜”牌香烟出名。 根据该公司网页,南洋烟草在1905年由华侨简照南和简玉阶兄弟在香港创立,全称“南洋兄弟烟草公司”。1909年,公司推出“红双喜”牌香烟,业务持续发展,至今已有95年历史。1916年,南洋烟草在上海设厂,接着在黄河流域、长江流域和华南沿海13个城市,新加坡、印尼和泰国等地设立分支机构。1918年改组后,总公司设在上海。 新中国成立后,1951年,按国家政策,该公司在中国的厂房实行公私合营,香港分公司继续在港经营,并由上海总管理处控制及管理。 1987年,上海市政府把该公司的权益转让上海实业。 1995年,原香港分公司的烟草业务,重新注册为一个法人,即本案所涉的南洋兄弟烟草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南洋烟草”)。 1996年,上海实业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时,南洋烟草经过重组,并入了上海实业。目前,南洋烟草的工厂设在香港屯门,面积达4万多平方米。 上海实业的公司资料显示,南洋烟草目前的董事长陆大镛,同时也是上海实业的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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