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与法院皆介入 宏智解“死结”曙光初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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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2月27日 10:28 东南快报 | |||||||||
福建省东南快报记者 容月玲 本报讯 福建宏智科技股份公司在召开了“双份”股东大会、诞生了“双头”董事会后,公司出现了人事、经营等一系列麻烦。沉寂了多日之后,双方的纷争何时能够得到彻底解决?双边“高层”如何面对目前的尴尬,各自都有何种想法?这是广大投资者和众多读者极为关心的话题。
2月26日,记者就此再次采访了已在宏智科技总部上班的王栋、被“驱逐”出公司总部的黄曼民以及夹缝中重要“筹码”股东的李少林,发现宏智科技的困局已经开始在松动,地平线上露出了一线解决问题的曙光。据透露,目前,福建省政府一副省长已出面主持协调,法院方面也已立案、并介入了宏智科技纠纷的调查,预计问题近期有望得到解决。 王栋:股东已上告问题很快会解决 谈到公司目前的现状,王栋感慨万分:“说句真心话,公司闹到现在这种地步,加上媒体报道的渲染,给公司经营带来了极大的伤害,作为第一大股东,我十分痛心。” 他说,福建的软件事业能做到像宏智科技这样的规模是很不容易的。自己从外省“背井离乡”来到福建,见证了宏智科技由创办到发展的整个过程,与员工们共同度过了七八年的时光,作为创始人和股东,他真心希望公司能快步发展,员工及股东都能真正从中获益。“谁能从股东的利益出发,为公司带来真正的发展?谁是真正为员工着想?大家都是有目共睹的。”他认为目前要解决的问题主要有两个:第一、公司的经营权到底应当归谁:第二、尽快解决股东纠纷。否则,长此以往,给公司带来的负面影响将越来越大。同时也将动摇广大民营企业在福建的投资信心。对福建经济的发展也会造成一定影响。 他透露,目前省里十分关心,有关领导正在加紧协调此事,努力尽快解决公司的问题。同时,已有股东将黄曼民方告上法庭。若顺利的话,预计相关问题有望在本月内得到解决。 他表示,许多股东近来向他表达了同一心愿,那就是:谁能够经营好公司,就支持谁。他与第二大股东李少林也进行了协商,双方逐步达成了共识,都希望公司今后能顺顺利利,得到稳步、健康地发展。 黄曼民:法院若作出判决愿实现和平交接 黄曼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目前公司的有关问题,仍然希望通过双方协商或者法律层面加以解决。如果法院方面确认对方是合法的,自己愿意通过和平交接的方式解决问题。至于自己是否会将对方诉诸法院,黄没有明确表态。 但黄曼民愤愤不平的是,2月4日对方“以武力强占”公司办公地点这个问题至今尚未解决。他请教过律师,“这种行为是否合法?不!这是一种犯罪的行为。”他坚持认为,在王栋方董事会的合法性尚未得到确认之前,王栋方应当首先退出公司总部,以维护公司经营的稳定和公司资产的安全。 他说,无论做何事,应当要有法律依据。到目前为止,自己“依然是”公司的法人代表。他希望自己的合法地位能得到保障。眼下不是自己不经营公司,而是对方不允许他经营管理公司。为了确保公司资金安全,他一直将公司的公章带在身边保管。作为“合法的董事会”却不能得到法律保障,这个问题应该首先加以解决。有关股权的问题,那是下一步才要谈的问题。 他相信,这种“僵持的局面,只是暂时的,很快就会有结果的。”至于省领导是否过问过宏智科技问题,他表示,自己没有得到这方面的消息。 李少林:望法院裁决“朝有利于公司发展的方向发展” 记者随后采访了李少林的代言人徐先生。正如王栋所言,徐说,李少林希望法院最终裁决能够“朝着有利于公司发展的方向发展”,更希望公司的股东纠纷能够快速解决。 他向记者透露,法院方面已介入,预计最迟到下个月会有结果。他认为,对王栋已经委托给人家的股权是否还自己拥有“提名权和表决权”的问题,法院方面究竟会如何判决,这是打开整个股东和董事会纠纷死结的关键所在。如果王栋提名召开股东大会的合法性能得到确认,那么所有问题都将迎刃而解,由王栋方选出的董事会掌管公司自然也就合法。反之,还会有点麻烦。不过,但愿麻烦少一些。 相关争议焦点链接:(供参考) 2003年6月16日,宏智科技公告:林起泰董事长主持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同意将第一大股东王栋提议董事会换届选举和一系列新董事提名的提案,列入6月25日召开的2002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2003年6月26日,宏智科技公告: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王栋提议的一系列新董事名单;新一届董事会选举黄曼民为董事长,聘用王栋为总经理。 2003年9月20日、11月13日,宏智科技先后两次发布丢失巨额款项公告,矛头直指前任董事长林起泰。 2003年10月13日至12月3日,宏智科技连续多次公告:几大股东之间互相冻结对方股权,打起“股权冻结秀”。 2003年12月11日,王栋公告:要行使大股东权利,发起在2004年1月11日召开宏智科技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改选公司董事及董事会。 同日,宏智科技公司公告:12月9日收到王栋与胡海仁(为公司董事)于2003年6月6日单独签订的《股权托管协议》,王栋将其所持宏智科技1983.8万股股份委托给胡海仁管理,托管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08年6月6日止。托管协议规定,托管期间的权限和义务为:胡海仁享有托管股份的提名权和表决权,王栋应当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胡海仁行使托管股份的表决权;未经胡海仁同意,王栋不得对托管股份设置质押、担保或其他权利限制措施;胡海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权利,不得损害股东的合法权益;王栋有权要求知道公司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及查阅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胡海仁在托管期间就托管股权行使表决权的结果及其按照协议授权签署的任何决议、文件,王栋均予以认可。 据此,胡海仁要求公司董事会拒绝王栋关于自行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要求;董事会因而对王栋的提议不予认可。(后来,王栋表示:上述协议已经因为黄曼民等背信弃义而失效) 2003年12月25日,宏智科技公告公司股权状况:12月22日收到公司第四大股东泉州闽发物业公司提供的一份于2003年6月6日与公司第一大股东王栋、第三大股东福建大乾数字信息公司以及公司原董事长林起泰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书》。王栋同意将所持宏智科技1983.8万股股权(占公司总股本18.03%)转让给泉州闽发物业;林起泰代表大乾公司6名自然人股东将其所持大乾公司100%的股权以承担债务方式全部转让给泉州闽发物业、或由泉州闽发物业指定的其他法人或自然人。在股权过户前,王栋所持宏智科技的股份、林起泰等6名自然人股东所持的大乾公司的全部股权均分别托管给泉州闽发物业或由泉州闽发物业指定的法人或自然人。该《合作框架协议书》还附有一份王栋于2003年6月6日与泉州闽发物业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书》,协议将王栋所持宏智科技1983.8万股以810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泉州闽发物业。 黄曼民方和胡海仁以王栋无权发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一事为由,将王栋告上法庭。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2004年1月2日签发通知:由王栋提议的拟于2004年1月11日召开的宏智科技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暂缓召开。 2004年1月7日,宏智科技公告:存在北京海通证券营业部的3200万元资金失踪。 2004年1月8日,王栋发布公告称:2004年1月8日,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再次作出民事裁定,驳回原告宏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胡海仁对被告王栋的起诉;并通知,该法院原作出的“关于暂缓召开宏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予以撤销。故王栋发起的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按会议通知的时间如期召开,地点、参加会议方法不变,联系方式不变,股东股权登记日不变。 2004年1月11日,王栋方主持的宏智科技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在福州美伦华美达酒店四楼召开,选举出了新的董事和董事会;同日在同一家酒店的三楼,声称“进入不了王栋主持之股东会”的黄曼民方董事会,也针尖对麦芒地召开另一场临时股东会,否决了王栋方提议的董事改选议案。双方都声称自己合法。 最可笑的是,在因无法及时发布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宏智科技股票停牌了9个交易日(加上周末及春节假期,前后历时20多天)之后,2004年2月4日,宏智科技双份的董事会关于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被允许同时发布。宏智科技“双头董事会”怪物,由此正式横空出世。 当天,宏智科技公司总部办公大楼爆发了一场“阵地争夺战”。黄曼民方被“驱逐”出宏智科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