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流通股东的公布于世 可能会出现新的陷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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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2月09日 07:45 京华时报 | |
此次年报,中国证监会规定各个上市公司必须在以前公布十大股东的同时,增加公布十大流通股股东。应该说,这项新的年报政策,是证监会把上市公司的信息透明化,真正落实到了实处。所以,该项政策出台以后,受到市场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普遍欢迎。 但我们也应该看到,任何政策都不是十全十美的。就拿十大流通股股东来说,虽然它能够让投资者了解到上市公司流通股中机构、主力的信息,从而判断出该公司的上涨和下跌 首先,我们应该了解到,年报的公布和现实情况,有一定的时间差。特别是大量的上市公司选择在4月份乃至4月底公布,这样的时间差就有4个多月。其流通股股东的变化应该说还是很大的。所以,对十大流通股股东,我们还得从公司的这段时间里量价变化中分析一下,才能做出正确判断。 其次,我们也应该看到,从十大流通股股东的名单中,我们有时并不能判断出真正的主力、机构。例如,去年的大牛股健特生物的大股东中,就有许多个人投资者的名字。我们就很难判断出这些个人股东是否为大机构在分仓此股。又例如,有些公司流通股中,也可能会出现某投资公司这样看来是机构的投资者,但岂不知,它很可能是那些以半价接盘的分仓机构。这样的机构入货的惟一任务是抛盘。所以,对这样的公司,我们还得从年报的前后对照、股票的走势中来分析。 另外,由于现在出现了许多民营公司、私人公司,所以对十大流通股股东,我们还得看清是否有他们的身影。 总之,随着十大流通股股东的公布于世,新的问题、新的陷阱会重新出现,我们切不可对十大流通股股东盲目信任和乐观。 (陈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