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智科技俩董事会导致ST 投资者利益谁来保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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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2月05日 06:57 北京青年报 | |
今天,宏智科技将遭遇ST处罚,成为首家因公司治理混乱而被特别处理的上市公司 王芳 容月玲 今天,宏智科技(600503)在停牌20天后开始复牌交易,但时逢元宵佳节的复牌,宏智科技公司管理层、员工以及投资者却都高兴不起来,因为公司管理状况混乱不堪,两个董事 公告显示,宏智科技在2004年1月11日召开的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出现了由大股东王栋与公司董事长黄曼民分别主持召开的情形,结果是两个股东大会各自表决相同的议题,并披露了两份迥然不同的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及法律意见书。 乍一听像是不可思议的滑稽戏,但的的确确在宏智科技上演了,而来自公司最新的消息,昨天该公司召开了全体职工大会,商讨如何摆脱经营困境的发展大计,现场仍是一片混乱,两个董事会仍旧争斗得不可开交,现任董事长黄曼民还被拒之门外。 有关当事人已经郑重声明,目前宏智科技的惟一出路就是,通过司法程序来断定两个董事会和两个股东大会的孰是孰非,来最终结束公司管理层的混乱,恢复公司正常的业务运转。 其实,从宏智科技一上市,管理层的人事地震就日渐升级,新旧董事会的成员都在“婆说婆有理,公说公有理”地相互指责;而在一片混乱中,募集资金不翼而飞,子公司违规担保等等“家丑”也一一曝光,投资者对公司现状和前景难以辨别和判断,从纷繁复杂的信息披露中也无法了解公司真相。 惟一能让投资者清晰看到的,是宏智科技迅速滑坡的业绩表现。2002年6月上市,到2003年上半年,宏智科技的主营业务利润同比减少了近一半,而净利润更是减少了90%;到2003年第三季度就已经滑坡到每股亏损0.27元的惨状,二级市场的表现也是应声而跌,半年间股价就缩水了一半多。 如此糟糕的经营业绩和市场表现,相信无论哪一方董事会都是不愿看到的,也是难脱其咎的。长时间的“内耗”和纷争,是企业走到崩溃边缘的重要原因。 最值得关注的是,在即将戴着ST亮相的宏智科技背后,合法权益和实际收益都遭受严重损失的中小投资者,又成了最终的买单者。 上海锦天成律师事务所严义明律师认为,类似的事情需要司法部门迅速介入,判定股东会的合法性,尽可能减少中小股东的损失,而中小股东也可以就股东会生效问题提起诉讼;但在目前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纠纷中,司法介入还不够积极,法院受理态度也不够明确。他表示,宏智科技事件不是独立惟一的事件,司法部门应该更重视类似案件中的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问题。 又讯昨日,宏智科技新老董事会再次展开新一轮“争夺宏智控制权大战”。记者在位于宏智软件园的公司总部看见,大楼一层布满新一届董事会派出的保安人员,大门口处,双方就新一届董事会张贴于大门左侧玻璃板上的公司公告发生了争执。 公司大门上面贴着两份公告和一份通告,其中两份公告是“宏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宏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四次会议公告”,另一份通告则为“关于开除黄曼民等人的通告”,尽管通告署上了公司大名和日期。但是,记者注意到上面未盖公司公章。 据宏智公司原行政总监称,公司前次保险柜遭盗之后,就换了个更大的,但昨日一大早又被人“强行搬走”。刚当选新一届董事会的林起泰(任总经理)表示,目前公司已由新一届高层领导,为保障广大员工的利益,公司将保险柜等财产进行统一管理,并非如对方所说的那样。据了解,公司高层“权力之战”惊动了中国证监会福州特派办领导,该办专门派出一位副主任前往公司协调。截至记者发稿时双方谈判仍无结局。 附:关于对宏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实行特别处理的公告 宏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1月11日召开,会议期间出现了由大股东王栋与公司董事长黄曼民分别主持召开的情况,并就同类议题形成了两份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及相关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且各自披露了其股东大会决议内容。 鉴于上述公司治理混乱行为导致了公司信息披露无法正常进行,投资者难于判断公司前景,权益可能因此受到损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1.1条和9.3.1条的规定,本所决定,自2004年2月5日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对其交易实行特别处理,公司股票简称“ST宏智”。本所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本所认为有关当事人应本着对广大投资者负责的精神,尽快通过有关途径,解决上述问题。在上述异常情况消除后,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撤销股票交易特别处理。 特此公告。上海证券交易所2004年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