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珍报道:深圳华强(000062)昨天公布了“收购报告书”。至此,华强间接MBO终于浮出水面。
自去年年底起,华强作为广东省属国企改制的试点而备受关注。据这份“关于深圳华强合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本次收购完成后,收购人深圳华强合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华强集团45%的股权;深圳华强集团直
接持有公司股份14196万股,占公司股份比例为52.5%。
也就是说,由华强集团员工持股的华强合丰,已经成为深圳华强的控股大股东。经此一役,深圳华强已成功由国企转变为民企。
改制历经一年多
翻开深华强去年的公告,尽管改制已秘密操作了一年多,但直至去年12月27日公布的“收购报告书”才披露了诸多细节,可见操作者之谨慎。
据了解,华强合丰是于2003年7月28日成立的民营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亿元,法人代表是李国洪。它是专门为本次华强集团改制而由华强集团员工发起设立的。
早在去年9月,广东省政府就授权广东省财政厅与深圳华强合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正式签署了《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转让协议》:根据广东省政府批准的《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整体改制方案》(粤办函[2003]297号文),同意华强集团员工出资组建的员工持股公司———深圳华强合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受让股权的方式参与华强集团整体改制。结果,广东省政府以9134.88万元的价格,向华强合丰转让深圳华强集团45%的股权;同时,省政府将华强集团部分股权以同样的单价分别转让给华强集团管理层10名自然人,其中张锦墙受让11.5%,梁光伟受让9.2%,李烈崇、高柱荣、鞠耀明、谢芳谷、翁鸣、王建新、李国洪、方德厚分别受让3.1625%。
国有股彻底抽身
这样,经过折算,广东省政府共向华强集团10名管理高层转让46%的华强集团股权,再加上向华强集团员工持股公司“华强合丰”转让的45%股权,省政府共转让出华强集团91%的股权,仅仅剩下9%的股权由政府持有。
绕开MBO?
按《股权转让协议》的要求,各受让方应向广东省政府首期支付的股权转让款总额的10%均已由各自支付完毕。华强合丰支付的股权价款资金由合丰公司发起设立时各方股东投入的货币资金支付,管理层自然人支付的股权价款由管理层自然人现金出资和融资解决。
耐人寻味的是,“收购报告书”中的几句话———本次改制的主体是华强股份的控股股东而非华强股份本身;本次股权转让的实质属于广东省政府主导下的华强集团整体改制,华强集团本次股权转让不属于上市公司的管理层及员工收购,也不属于上市公司的管理层及员工通过受让华强集团股权而收购上市公司。
这有点“欲盖弥彰”,然而,这正是华强改制案小心翼翼绕开证监会曾一度叫停MBO“地雷”的体现,也是华强集团管理层“间接”MBO的“高招”所在。
在这个漂亮的改制案中有一个细节,还是比较“含糊”,也即10位以自然人身份获得华强集团股权的高管人员,他们在华强合丰中到底有没有股份,有多少股份。
改制案尚待中央批复
据悉,华强改制案尚需通过证监会和国资委的批复核准。而据一位知情人士认为,华强改制案得到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有红头文件开路;保障到员工的利益,共有1000多名华强员工持有华强合丰的股份;运作公开透明,程序规范,所以,他相信华强改制案通过的可能性很大。
他同时指出,自华强改制办公室2002年6、7月成立以来,改制的方案几经修改,由于管理层收购资金所限,曾经一度的方案是华强集团国有股保留30%,现时的方案直至去年10月份才最终敲定。毕竟华强集团一年100多亿元的销售收入,才1000万—2000万元的利润,政府也想转让多一点。
未来发展难预料
华强是否“一转就灵”呢?这位人士认为,即使华强最终顺利变身民企,要保证它改制后的顺利发展,至少还需做到三点:维持多元化的股权结构,规范运作,避免往日国企留下的弊端;组建新的高效率的管理团队;大力培育华强的核心业务,改变现时涉足领域太多、盈利能力不强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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