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析国资委减持思路:高价转让 实现保值增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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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1月13日 08:06 证券日报 | ||
本报记者 聂志玺 国资委成立后,一直向外界强调国有股转让不得低于净资产价格这一底线。而从近期一系列的国有股转让事件,我们感到国资委对国有股减持思路轨迹:即推动国有股尽可能高价转让,在国有资产以转让方式退出大多数竞争性领域的过程中,总量上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力阻国有资产流失 去年年底,深圳华强的准MBO方案因转让价低于净资产而被国资委叫停。与之相对应,去年下半年以来,ST自仪、乐凯、重啤都以接近流通股价格的“天价”转让国有股,ST联华二股东也曾以数倍于净资产的价格向民营企业转让国有股,以略高于净资产价转让国有股的上市公司则更多。对此,国资委皆大开绿灯。 去年12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再次强调上市公司国有股转让价格在不低于每股净资产的基础上,参考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和市场表现合理定价;严禁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自卖自买国有产权。转让方式可以采取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显然,国资委是力阻国有资产流失的。 近日根据国资委的要求,仕奇集团将转让给深圳华保宏实业的国有股价格由每股4.40元提高到了5.32元。这不仅比仕奇实业的净资产高出很多,而且比该股近两月的二级市场价格还高! 据仕奇实业董秘透露,国资委要求调整价格主要是因为这次股权转让和上次仕奇集团29%的股份转让给深圳华业发展的间隔时间比较短,因此价格不能差太多,除此之外没有其他什么原因。其实,仕奇实业转让价格的调整,正是参考了国资委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精神。 减持工作一直做 尽管能为市场各方接受的国有股流通方案,国资委一直在找,但到现在还没有找到。但是,减持工作却并不需要一个统一的方案。实际上这一工作一直在做。众所周知,国资委作为国务院特设机构,承担的历史使命就是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十六大确定的国有企业改制方向是国有资本有退有进,实现“股权多元化”。这一任务责无旁贷地落到了国资委的头上。 其手段不外乎整体出售、股权转让、参股、合资、并购、重组等等。这就涉及到国有资产如何定价问题。对于没有上市的国企,国资委要做的仅是完善法律法规和配套的政策措施,保证国有资产不“贱卖”,原则是以净资产价为低线,进行市场定价。至于企业的每股净资产是否是虚值,则需要审计、会计师等事务所重新审核;如果已没有转让价值,可能要依法破产,或政策性破产。 应该说,很多属于国有资产准备退出领域的国有控股公司,由于其多年经营积累的市场和品牌优势,以市场定价方式绝对不愁找不到愿意出高价的战略购并家。资产质量差而又无行业成长性和市场前景的国有控股公司,在国有上市公司总量中毕竟还是少数,何况这些公司净资产往往接近于零甚至是负数,即使按净资产转让也无从获利,不够支付寻找买家成本,还不如破产了事。高价、平价转让所得和破产相抵,国有资产最终在总量上实现增值不在话下。 不过,当国有资本通过国有股减持方式实现有进有退,完成国民经济布局调整的战略任务后,那些属于国家不但不打算退出反而要加强的重要领域,划拨社保基金也好,国资委继续代理持有也好,国有股无论是否全流通,都是国家战略持有,永不出售的国有资产的一部分。 ST自仪、乐凯股份、重庆啤酒、ST联华、仕奇实业……这些国有股在转让后股份性质已变更为社会法人股或外资法人股了,那时再谈保护流通股东责任就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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