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宪容
随着中国人寿在香港与纽约同时上市巨大成功,四大国有银行上市更是心急火燎,这不,早在2002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之后,四大国有银行一致推崇的“整体上市”,目前又有所变化了。据报道,数天前中国工商银行行长姜建清的一套“分拆上市”方案,已向国务院高层及国有商业银行领导负责人作了专门汇报,而且姜的思路也得到中央的认可,四大银行
上市可以“一行一策”。分立式重组也成四大国有银行改革的重要方式,
如果按照既有的方案,四大国有银行“整体上市”早已形成了共识,并且早就计划将有一到两家银行优先试点。按照这种思路,四大国有银行改革应该是:一是打破目前四大国有银行的国有独资局面,全面实行产权多元化或银行股份制改造,完善国有银行的企业治理结构,实现国有独资银行整体上市,从而建立中国现代银行制度。即四大国有银行改革分三步走(即先按国有独资银行模式进行公司制改造,然后引进战略投资者及其他股东变成股份制银行,最后再上市)。对此,我曾多次指出,就目前四大国有银行的规模与运作机制来看,这种思路能否成功是十分值得怀疑的。
因为,从企业发展的历史来看,任何企业制度都在于如何选择较低交易费用的制度创新,都在于存在一种制度向另一种制度转轨的必然性。如果没有这种制度转轨的内在必然性,这种企业制度变革成功的可能性极小。在转轨经济中,当一种计划经济下的大企业向现代市场经济的大企业的转变时,这种企业制度变革的内在必然性在哪里?是来自于企业及市场内在发展之逻辑,还是仅来自于各种政策的强制性、外来力量的控制性,以及某些特殊的政策诱导性。
如果是后者,企业形式上的变化容易达成,但是与实质上的改革则相距很远。这么多年来国内企业改革的实践表明,为什么国有大中企业的制度创新成功率极低,而且多处于困境中难以自拔,即使有些大企业近年来出现了好的成绩,但多是政府给予的垄断地位或优惠政策的结果,而非改制之结果。何也?问题就在于计划经济下的大企业向市场经济的大企业转制并没有直接跳跃的内在逻辑。如果仅仅依靠政策待遇或特殊的外来力量的支持来改制,那么这种改制就不存在内在逻辑基础,其成功可能性也不会太大。因为,计划经济下的大企业,不仅其产权机制不合理,而且内部生产资源也不合理。如果不进行资源重组,产权重组也很难实现。而且中国的情况是这样,欧美国家的情况也是如此。
比如,在过去的20多年里,西方银行业发生了重大的结构性调整,银行重组和兼并事件此起彼落。在美国,1975年至2001年间美国的商业银行14384家下降了8315家,下降了40%以上。而且到2001年,美国最大25家银行所持有的资产占整个银行业的资产62%。也就是说,国际银行业的发展都经过大量的银行重组与兼并中进行的,而且这种发展多以是从小到大扩张性重组或兼并,是金融资源向少数银行集中。但是,毫无疑问,都是通过资源重组得以进行的。
现在,我们要问的是,目前国际银行业的发展趋势适应于四大国有银行业的改革吗?如果适应,目前四大国有银行的基础、约束条件及运作方式是什么?如果不适应,其问题又出在哪里?我们可以从现代企业理论对企业的界定来理解。根据科斯的理论,企业的边界是由交易成本决定的,当交易在企业内进行比在市场进行更有效率时,企业倾向于扩张。反之,企业则会缩小其边界,更多地诉诸市场。也就是说,企业大小的最优边界就在于企业组织内的边际交易费用等于市场完成同一笔交易的费用的均衡点上。
哈佛大学的哈特教授则从资产的性质来看来企业边界。在他看来,哪一种所有权结构好,只要计算出各种不同产权安排的总盈余就十分明白了。而企业所有权结构的变化,只要它使两者之一的收益增加,而不同时使另一方的收益减少,这种变化就是好的。如果不同的资产具有互补性,那么其资产在同一组织中交易费用较低,因为这时当事人会选择低成本的合约来配置所有权;反之,如果不同的资产没有互补性,其资产在同一组织内运作收益是递减的,因此,在哈特看来,决定企业边界的力量在于:企业的收益递增是在于协调互补性资产得到的好处,而收益递减在于集中控制的低效率。因此,为了提高资产运作的效率,资产的分立使用也就在所难免(这也与哈耶克的分散化决策思想相吻合)。
也就是说,企业的分立式重组既在于市场的竞争结构,也在于激励机制的变化。当资源的重组而导致一种有效的企业产权结构出现时,就会增加每一个人当事人的边际投资收益及福利水平,从而产生对当事人的正向激励。反之,当企业资源不进行重组时,有效产权结构产生是不可能的,必将降低对当事人的激励。可见,如果我们不把企业规模看成是一成不变的范畴,而看成是一个可以不断根据企业的发展需要而调整的变量时,企业规模的大小并不会成为企业改制和发展的瓶颈。
刘小玄的研究表明,在企业的扩张性重组或分立式重组上,由于理论认识上的误区从而导致了政策上的误区。事实上,在中国的国有企业中,扩张性重组的失败率特别高,相反,分立式重组却具有蓬勃生命力。因为,分立式重组打破了企业产权改制的瓶颈,通过企业边界的重新选择和规模的重新调整,突破了原先对其发展和改革的根本性制约,从而获得了新发展动力和源泉。
根据上述理论,四大国有银行作为一种商业企业,它的规模与范围在哪里?它的重组或兼并是从小到大,还是从大到小应该是显而易见了。但是,为什么国内银行业改革了20多年,人们还是认不清四大国有银行改革的方向在哪里呢?为什么一定要坚持四大国有银行改革要整体而为呢?表面上看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从国际银行业改革的趋势来看,从小到大的银行重组是国际银行业改革的基本潮流,因此,如果四大国有银行改革分立式重组是与国际潮流相悖的,是削弱了四大国有银行与国外银行竞争的实力。二是四大国有银行担负着支持国家经济发展和维护经济稳定的社会责任,如果四大国有银行分立式重组与对外开放一定会增加国内经济的不稳定等。正如姜建清所言,中国工商银行整体上市,保住工行5万亿资产规模盘子,“有利于培植国家核心竞争力”。
但是,从国际银行的重组实质来看,基本上是先是资源重组然后才是产权重组,而目前四大国有银行上市则是以产权重组为核心。一方面这种重组要达到上市市场所规定的标准并非易事(除非为了上市恶性包装),另一方面这种重组由于是政府或外在力量推动而为,这样既无法找到国有银行自身发展的内在逻辑,也无法改善国有银行发展的内在运作机制。如果这样,经营者的道德风险问题、有效激励问题依然如故。国有银行重组后要取得成功是不可能的。
还有,从目前四大国有银行的现状来看,四大国有银行之所以大,并非在于其资产的互补性,四大国有银行之间、分行与分行之间、分支行与分支行之间,在产品、服务、市场及信息等方面都具有完全的类同性。而这种类同性并非市场的结果,而完全是以往计划经济的使然。因此,这种量上的“大”一进入市场,种种弊端都显现出来。如国有银行决策的指令无法直接传送给最需要者,也让国有银行内的当事人无法发挥个体的积极性。在这样的情况下,四大国有银行分立式重组化解这些弊端是最优良方。而分立式重组则要诉诸于市场的交易法则。
可见,分立式重组就是四大国有银行根据其实际情况从大到小的重组,是通过对现有的规模过大、垄断过高的银行体制实行有机的分解和重组,化大为小、化整为零的重组。这种重组是在四大国有银行现有的约束条件下,源于四大国有银行本身内在发展逻辑,依赖于市场法则来实现,而不是由外来的力量来推动。
这种分立式重组不仅可以打破了国有银行改制的产权瓶颈、意识形态障碍,通过国有银行边界、规模的重新选择,突破政府对国有银行改制的根本性制约,从而形成银行体制内的市场有效竞争,并为国内银行业的发展提供了真正的动力和源泉。
为了完成整个四大国有银行的分立式重组,可以先让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总行改制为金融控股公司,然后根据业务、资产、机构等情况来组成资产结构各异的股份制公司,并且让一些资产质量高、经济效益好的股份制公司向社会公众增发股票上市。四大国有银行的金融控股公司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来调整。当然,这种分立式重组并非是单纯的切块,而是有机的分解组合。如果仅是资产组合的重新配置,而无相应的优化产权结构,这种重组是无效的。如以往的不少国有上市公司那样。
总之,四大国有银行上市,分立式重组可能是最有效率最易操作的方式,而不是整体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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