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象之三:国资大撤退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12月19日 10:34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本报记者李为学 今年以来,尤其是国资委成立后的下半年,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权以协议转让、司法拍卖、要约收购等形式撤出。 2003年6月,上市公司国有股转让的审批权开始划归到国资委名下,国资委随即颁布《 6月,江苏省政府批准南钢集团以其持有的南钢股份国家股对南钢联合公司进行出资,财政部以财企《财政部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性质界定的批复》批准了南钢集团以其持有的南钢股份国家股出资后,原南钢集团公司所持南钢股份之股份由南钢联合公司持有,股份性质变更为社会法人股。 8月,维科精华(600152)第三大股东宁波纺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持有公司的1410万股国家股和390万股社会法人股转让给日本国伊藤忠商事株式会社。11月,黑化股份(600179)公告称,公司国有法人股1130万股受济南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拍卖,上海金轮橡胶轮胎有限公司低价竞买成功。过户完成后,股份性质由国有法人股变更为社会法人股。 国有股的转让也出现高溢价情况。例如:山东五洲2月间以4.43元/股、高出1.95元每股净资产1倍以上的价格受让*ST明珠(600873)2710万股国家股;茉织华(600555)以1.23元/股的价格协议受让*ST民丰(600781)第一大股东上海第十印染厂持有的公司国有法人股5242万股(截止三季度末每股净资产0.60元);2003年三季度每股净资产值2.5元的重庆啤酒(600132),其控股股东重庆啤酒集团以10.5元/股的价格转让给苏格兰纽卡斯尔啤酒公司5000万股国有股,创造下我国上市公司股权向外资转让溢价最高的纪录。 国有股需减持逐渐成为市场各方包括上市公司自身的共同认识。据悉,山东、江苏、安徽乃至江浙等部分省市提出要在一定时间内将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降低到某一比例,某些地区更列出了要减持国有股的公司名单。10月,市场上曾传闻湖南省计划将全部上市公司的国有股权在深圳进行招商。 12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资委《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对国有企业改制全过程进行了规范,对改制涉及的批准制度、转让价格管理、管理层收购等10个主要环节和方面提出了明确的政策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