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股市经过近几年大规模扩张,够资格在A股市场挂牌的后备优质资源已大为减少,找不到“好米”下锅,已成为许多证券公司投资银行部的一块心病;另一方面,对于保荐人制度实施的预期,令商券选择企业更是慎之又慎。
“有好的承销项目可推荐吗?”国泰君安投行部的卢军见了面就急切地问。他称,“找不到好项目,明年投行的利润指标可就难有着落了。”
?于一些企业为了上市而包装业绩的事件层出不穷,中国证监会因而确定逐步建立上市保荐制度为今年的监管工作重点之一,并在10月中旬发布《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保荐人制即为责任追究制,等于加大了审核的力度。中国证监会的征求意见稿中提出由证券公司指定的符合资格的人选作为保荐人,企业出了问题,承销商就要负法律责任。
**小型券商经营加倍困难**
证监会拟推行保荐人制度的构想,很显然,将对券商提出更高的要求,未来无疑将面临更大的挑战。
华夏证券投行部一位人士提到,该制度说白了就是,谁生的“孩子”谁管。
蒙毅提到,管理层有意在主板市场上引入的保荐人制度,旨在通过加大券商等中介机构的作用,将券商与上市公司更牢固地捆绑在一起。在这种制度下,券商业务不再是单纯地将股票承销出去那么简单,而是要全方位地从投行最基本的改制及投资银行顾问等服务都得涉入。
她称,保荐制有利于大的券商业务发展,这当中也有个品牌效应的问题,因为大券商经验丰富、做过的项目多,也有一批经验老到的人才。
不过,对于那些新券商、小券商来说,日子会更加不好过,有投行项目经验的人才将成为投行生存最关键的问题。
政策摇摆不定,券商无所适从
有部分券商则提到,由于新的上市公司暴露出许多问题,管理层常常采取“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方式。政策不确定性,令承销商无所适从,所以索性先等等看,免得吃力不讨好。
拟发行1亿股A股的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股改办的任向前表示,公司原计划今年底或明年初上报申请发行A股材料,但按管理层的新规定,国有企业直接改制的股份公司由运作一年时间变更为三年,那么,上市申报将拖延至2005年,这不免对企业原先计划构成影响。
辽宁省已有两年没有新股问世,负责该省上市辅导审核的一位官员表示,目前上市条件之一是企业要连续三年盈利,而通过证监会的审核后,至少还要等上大半年,这么漫长等待,加上预期的募集资金无法按时到位,企业一旦出现经营上的问题,很可能最终失去上市资格。
对提高发行公司质量有正面影响
尽管保荐人制度的实施,尤其是将大幅压缩小型或新券商的生存空间,然而这些改革将对提高发行公司质量将产生积极的影响,并可强化中介机构的运作。
蒙毅说,“这样一来,对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改善市场环境有所帮助。”
以去年6月份挂牌、由五位自然人控股的精伦电子为例,该股上市不久业绩便急剧下降,令人震惊,且募集资金有转移之嫌,已引起市场各方的疑问,像这种例子在中国股市则不胜枚举。
该公司去年中期每股盈利0.30元人民币,今年则为0.047元,同比大降84%。(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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