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持有人维权行动 基金银丰打响“第一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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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11月09日 17:51 《财经时报》 | ||
封闭式基金持有人,以往只能采取用脚投票的无奈选择,这种局面恐将改善 本报记者邓妍 本周一(11月3日)成为改写中国基金业历史的一天。基金银丰(500058)持有人王源新,向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银河基金)提交了两份文件,分别是《关于召开持有人大会讨 这是2002年中小投资者开始通过证券民事赔偿案件中维护权益之后,证券市场首度出现“基金持有人维权”行动。参与其间的更多的是保险公司等势力庞大的机构投资者。他们之间的博弈将远比散户投资者更激烈。 基金银丰风波 基金银丰是一只契约型封闭式基金,2002年9月10日在上海证交所上市,基金总份额30亿,由银河证券、北京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和银河基金发起设立,银河基金为基金管理人,主要持有人是保险公司和投资公司。截至今年6月30日,前10大基金持有人中,有6家是保险公司,占20.05%的基金份额。 根据有关《招募说明书》、《上市公告书》的承诺和《基金契约》的约定,基金银丰在设立时就明确表示,设立后封闭运行一年以上,可由基金管理人或持有10%以上基金份额的基金持有人提议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讨论转换基金类型即封闭转开放的问题。 但设立满一年后,基金管理人并没有提出讨论这一问题。王源新于是在今年9月10日刊登启事,希望征集基金持有人,讨论基金银丰“封转开”事宜。本周一下午,王源新等人在律师宋一欣的陪同下,向银河基金提交了《提议函》和《附议函》。 据宋一欣律师介绍,目前,己参加提议的基金银丰持有人为38人,截至2003年10月14日,他们共持有基金银丰61898.7062万基金单位,占基金总份额的20.633%。其中,自然人30人,另外的8家机构包括中国人寿、中国人保、太平洋保险、新华人寿、泰康人寿、华泰财险、中保康联、金盛人寿等,前二者为基金银丰前两大持有人。 “对于王源新等的提议,银河基金研究后,表示《提议函》和《附议函》存在瑕疵,提议人的身份和持有基金份额的真实性有待查实。他们答应,一周后答复持有人做出提议所需材料的细节。但是直到今天,银河基金那边还没有任何消息。”宋一欣本周五(11月7日)在北京向《财经时报》透露的最新情况中,并无突破性进展。 法律环境成熟 宋一欣还代理了曹小妹等人诉ST东方(000682)证券民事赔偿案件、ST银广夏(000557)证券民事赔偿案等,屡屡为中小投资者维权奔走。他向《财经时报》坦言,基金银丰持有人要达到“封转开”的目标,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基金持有人必须闯过三关,即提议关、表决关和审批关。现在他们的维权行动刚进入提议关。” 宋分析,“基金封闭转开放”的法律环境,主要包括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两方面。前者主要是《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以及刚刚通过的《证券投资基金法》(2004年6月1日正式实施)。 但是,以往的法律法规对于基金持有人要求“封转开”并无太多“支持”,没有直接规定封闭式基金的持有人拥有基金类型变更权。不过,这一点在上个月底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证券投资基金法》中有了改善。 “《证券投资基金法》更有利于基金持有人利益的保护。”宋一欣强调说。 《证券投资基金法》第72条规定,关于讨论转换基金类型的提议,如果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召集持有人大会时,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在代表50%以上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参加时,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效;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决议生效(即至少33.334%及以上)。 对局 已经在运行中的封闭式基金,为何要求它转为开放式基金?《证券投资基金法》在制订过程中,又为何会在基金持有人大会的有关条款上引发广泛争议? 长期研究基金业的分析人士向《财经时报》介绍,基金银丰发行后,封闭式基金就被定格在54只、817亿份的发行规模,且整体折价已经超过20%。而开放式基金从2001年9月开始试点,两年时间规模就已经超过封闭式基金,未来将继续高速扩张。“开放式基金已经是基金业发展的主流,它强大的增长潜力当然让封闭式基金分外眼红”。 “理论上,证券投资基金的三方当事人——持有人、管理人、托管人之间靠基金契约来调整各自的权利义务关系,他们的根本利益也一致。但现实情况是,封闭式基金持有人除了做出‘用脚投票’的选择,几乎没有任何手段强制监督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即基金管理公司几乎没有压力,即使在基金亏损的状态下,他们仍然可以依照原有约定提取高额佣金,这自然让基金持有人更为不满”。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所长助理、研究员刘俊海博士做出上述分析后向《财经时报》指出:“在《证券投资基金法》出台前,有关的基金法规未赋予基金持有人召集持有人大会的权利。而有权召集基金持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出于自身利益,又抵制封闭转开放。按照规定,‘封转开’必须经过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基金契约修改、管理层的批准等一系列程序。因此,基金持有人惟有无奈地等待或者无奈地退出。” 封闭式基金转机? 为了扭转这种局面,基金持有人中的骨干力量,如保险公司等一直竭力呼吁《证券投资基金法》给予基金持有人更大的权利。这造成基金持有人与管理人之间明争暗斗不已。 “基金银丰持有人在法律环境成熟之后率先站出来,反映出他们的维权意识在逐渐成熟”。不过,宋一欣也担心,“封转开”可能是一把双刃剑。“如果转换成功,可使基金运作、投资者监督和内部治理等更加规范,使基金管理方式与类型更加灵活和具有活力,但也有可能因转换而引发回赎潮和仿效风”。 前不久,在一次关于封闭式基金的小型研讨会上,一些基金公司已经提交了《关于发展封闭式基金市场的政策建议》、《封闭式基金产品创新设计》等报告,建议改进现行新股市值配售,使得封闭式基金持有人可以参加新股市值配售;允许封闭式基金T+0交易;试点封闭转开放等。 “在基金业借助《证券投资基金法》出台营造再发展的大趋势下,封闭式基金不会轻易放弃重新获得新生的良机。基金银丰持有人的举动没准就是‘第一枪’。”市场分析人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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