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皮杂谈
中国股市有很多中国股民独创的词汇,如果翻译成英文,恐怕很难找到相对应的词组。比如,IPO翻译成中文是股票首次公开发行的意思,但是如果要把新股扩容翻成英文就没那么简单,即使翻过去了也是趣味索然,因为扩容在中国拥有特殊的市场背景,其中的滋味绝对不是老外能理解的。
但是,不管是英文的IPO还是中文的新股扩容,基本的含意还是一样的,那就是发股票,不过怎么发却是大有讲究。历史上中国上市公司的IPO经历了额度制和审核制两个阶段。额度制完全是计划经济的产物,谁可以发股票,可以发多少,以什么样的价格发,什么时候发,以什么形式发,上市公司说了不算,承销的券商说了也不算,说了算的是证监会。审核制可以说是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产物,表面上看谁都可以发股票了,发多少,什么时候发,以什么形式发,什么价格发,不用证监会批准,只需证监会备案,但是事实上真正放开的可以由上市公司和券商说了算的只有价格,或者说是IPO的市盈率。审核制实施后的第一个受益者是用友软件,因为定价可以不再受证监会约束,用友的董事长王文京就把价格定在36.68元的高位,折合成市盈率超过60倍,由此募集的资金超过十个亿的人民币,远远超过用友软件的融资需求,最终导致上市公司的募集资金被大量用于国债投资,形成了令人尴尬的融资泡沫。
审核制的本意应该是积极的,取向是市场的,但是审核制的健康实施却是有前提的,那就是被赋予了相当自由度的融资主体应该是负责任的,讲道德的可以信赖的法人,否则市场的失控会相当可怕。而事实上我们已经发现,2003年上半年的IPO公司业绩滑坡的程度令人震惊,在中国股市上首次出现IPO公司第一年度业绩落后于大盘平均业绩的情况,这种情况的发生对低迷中的市场形成了无以复加的冲击,对于人气的打击甚至是致命的,正是在这种背景下,中国证监会不仅在考虑推行IPO的保荐制,而且不失时机地推出了旨在提高IPO门槛的“新政”。
2003年9月22日见诸媒体的IPO“新政”,正式的名称是“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票首次发行上市有关工作的通知”,在这份通知中,中国证监会首次对拟上市IPO的公司业绩计算、独立性和融资额提出量化标准。
在时间上,通知要求股份公司必须成立三年以上才可以申请IPO,而在此之前只需满辅导期一年;
在业绩上,通知要求三年中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和管理层不能发生重大变化,主营业务必须一致,如果有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公司合并或分立,重大增减资产而导致业务发生重大变化的,必须在这些行为完成三年之后;
在独立性上,通知要求上市公司必须具有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在和大股东的关联交易中,产品销售和原材料采购、委托销售或委托采购、利用大股东资产获得收益三个方面均不得超过30%;
在融资额上,通知要求不得超过其上年度末经审计的净资产值的2倍。
证监会的“新政”可以说是有的放矢,招招见血。如果严格实施的话,那么不仅可以避免今年上半年IPO面临的窘境和责难,化解监管当局的压力,而且对解决已经上市公司的“存量”问题也是一剂猛药,尤其对抑制肆无忌惮的再融资也将产生相当的正面作用,对于市场而言绝对是一个长期“利好”。
但是市场却并不叫好。“新政”公布前,上海的股指是1390点,“新政”公布之后,上海指数却创下了近期新低1353点。
为什么会这样呢?市场的低迷导致投资者对利好麻木是一种解释。另一种解释则来自于“新政”的“补丁”,这块“补丁”就是通知中的所谓三个例外。
一例外是国有企业整体改制,二例外是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三例外是国务院批准豁免。只要是属于上面这三种情况,那么可以不受三年的时间限制,这就为“新政”的分量打上了大大的折扣,这个折扣在水皮的理解中不低于50%。
其实我们大家都知道,对于新股扩容的压力而言,主要不足来自于盘子不是一个亿的小盘股而是来自于所谓的超级大航母,中石化是这样,中国联通是这样,招商银行是这样,南方航空是这样,华夏银行是这样,没有上市马上就要发行的长江电力也是这样,正是他们动辄几十亿上百亿的融资抽血才让市场闻新色变,而又恰恰是它们,都在三个“例外”之中。
对市场压力最大的IPO板块不受“新政”约束,这样的“新政”就失去了市场的价值,就不可能对行情产生向导作用,也就起不到凝聚人气的作用,无人喝彩也就在情理之中。
尽管无人喝彩,“新政”毕竟是画了一张美丽的大饼,只不过,透过这张还冒着热乎气的大饼,水皮还是看到了管理层的无奈。谁说中国股市已经摆脱了为国有企业解贫脱困的历史使命,那么就让谁来闻闻这张大饼的味道,看一看历史使命又岂是那么轻易就会随着三年的誓言而遗忘的,中国股市有中国的特色,IPO新政再一次证明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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