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亮
今日是“十一”长假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梳理十月股市基本面,总体上将呈政策面趋暖、资金面仍紧的态势,月内即将发生或有望发生的五大事件值得投资者高度关注。
一是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将于10月11日至14日在京召开。日前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
会议讨论了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进一步修改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稿和《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稿,决定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进行修改后将这两份文件提请十六届三中全会审议。会议指出,要从新世纪新阶段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长远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确保这一振兴战略的顺利实施;要求各有关地区和部门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放在突出位置,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可以预见,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必将利好我国股市长期稳定发展,而近期已有不俗表现的东北板块的走向将更引人注目。
二是业界期盼已久的《证券投资基金法》有望本月出台,将为我国基金业发展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目前,证券投资基金法草案已进行了两次审议。按照计划,10月中下旬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召开会议,对证券投资基金法草案进行第三次审议。是否应保留允许开放式基金向商业银行申请短期融资的规定、基金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会议的比例高低、基金发起人准入门槛的高低等焦点问题将得以明确。《证券投资基金法》如期出台,无疑有助于更多的增量资金通过基金顺畅地流入市场。
三是从今日起券商经批准即可正式发债。2002年证券业全行业亏损,使券商对资金的需求异常强烈,尤其在目前股市十分低迷的情况下,券商通过发债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更具重要意义。前不久,中信证券(相关,行情)已发布公告,称公司拟申请定向发行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债券。此外,银河证券(相关,行情)、南方证券等多家券商也在冲刺发债。业内人士估计,符合公开发行和定向发行债券条件的券商约有20余家。券商发债正式实施后,势必壮大券商资金实力,增加市场资金供给。
四是备受业界关注的券商集合性受托理财新规也有望月内出台。据悉,三易其稿的《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修改稿)已递交管理层作最后审定。从《办法》(修改稿)主要内容看,券商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范围更为宽泛,从事客户资产管理的门槛更低,客户资产管理的对象更广。这意味着包括发行受托理财计划之类的券商私募基金业务将重新启动,无论券商还是投资者,都将更积极地参与其中,带给市场的资金将是空前的。
五是证监会节前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票首次发行上市有关工作的通知》已从10月1日起施行。这将给投资者以良好的预期。尽管从短期看,《通知》对一级市场影响不大,因为股票扩容压力要在今年10月1日前已通过发审会审核的公司新股发行上市后才能大为减轻。但从长期看,《通知》提高了IPO门槛,必将对市场产生重大影响。如《通知》规定,除国有企业整体改制、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和国务院批准豁免的情况外,自2004年1月1日起,股份公司必须设立满3年后才能申请发行上市。这将大大延长拟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时间,至少一段时间内新股发行量有望减少。
由是观之,十月股市政策面趋暖,新的“阳光”资金将逐渐进入市场,资金面困局有望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但同时值得我们注意的是:第四季度股票扩容压力仍大,尤其是长江电力发行在即;临近年底也是一年中资金较为紧张的阶段,尤其是在今年央行逐步加大宏观调控力度、商业银行收紧信贷、有关部门清查和化解银行风险的大背景下,年底还贷、结算等对市场的压力将更大。近期国债市场放量下挫、银行间短期回购利率上升、7期国债全线套牢、8期国债流标、9期国债叫停,均显示出资金面的紧张程度。而一些不确定因素的存在,更为市场增添了重重悬念。
因此,节前最后一个交易日的“绝地反击”,能否在暖风习习的十月持续演绎,尚需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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