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消息 昨天上午,世纪证券高层将一份《关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再融资建议书》正式送达招商银行董事会。这份建议书提出,从我国证券市场现状和招商银行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发,从保护中小投资者尤其是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出发,将发行100亿可转换债券再融资方案修改为分两步走的再融资方案。
《建议书》在对招行未来发展中的资金需求表示充分支持和理解的情况下,提出将发行
100亿可转债方案修改为分两步走的再融资方案,第一步,实施全额低价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定向增发股票方案,增发10.5亿股,按照国际银行股通行的定价标准,即净资产1.5至2倍,将增发价格确定为每股4.5至6元,融资50至60亿元。第二步,选择适当时机,实施发行金融债方案,发行招商银行金融债,融资50至60亿元。
《建议书》认为,以2003年中期招商银行资本充足率10.56%和核心资本充足率6.84%为基准,在中央银行或银监会既定的政策下,核心资本充足率直到2006年都能达到中央银行的监管标准。也就是说,在此之前,根本不需通过再融资来充实核心资本。同时,截至2004年底,招商银行的核心资本充足率虽然仍高达5.23%,但资本充足率将降至8%左右,这说明,招商银行缺乏的是附属资本。
在随后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世纪证券两位副总裁表示,公司对招行董事会通过再融资实现发展的决心和初衷完全理解。作为招行的流通股股东,世纪证券认为,在实施再融资时招行应兼顾长远发展与股东的现实利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利益、老股东与新股东利益。
(记者殷占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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