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长期受党培养的干部,面对金钱的诱惑,我放弃了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改造,最终滑向了犯罪的深渊,坐在了被告席上接受法律的审判。我的所作所为不仅给国家造成了重大损失,同时也给我的家人带来了难以弥补的伤害。在高墙铁窗内被羁押的这段时间里,我充满了无尽的悔恨与自责,无时无刻不在反思自己的罪行!”劳德容——这位曾经叱咤深圳企业界的女强人,昨日面对公诉人铁证如山的指控,在法庭上痛悔自己所犯的罪行。
昨天上午,关注这起特大经济犯罪案件的数十名媒体记者和各界群众早早坐在市中级法院第一审判庭旁听席上,等候庭审的开始。
上午9时,在法警的押解下,身着红色囚服、表情平静的劳德容走进法庭,坐在被告席上。随着审判长击响法棰,庭审正式开始。
当庭表示认罪服法
公诉人当庭宣读了起诉书,经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劳德容在任职期间,涉嫌犯有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四项罪名,涉案金额高达人民币2656万余元,港币3211万余元,美元18万元。
面对公诉人指控的四项罪名及具体犯罪事实,劳德容当庭表示对指控事实没有任何异议,愿意认罪服法,对公诉人所出示的证据也一一确认,并针对公诉人的询问,就部分涉嫌的犯罪细节作了陈述。
鉴于劳德容全部承认了公诉机关的指控,她的两名辩护律师在法庭上重点陈述了三点辩护意见:一是被告人劳德容在纪检部门审查期间如实交代了上述罪行,属于自首;同时,还检举了能源集团原总工程师金根发收受贿赂的重大犯罪事实,经查证属实,依法应认定为有立功表现,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对劳德容应从轻或减轻处罚;第二、劳德容犯罪数额虽然巨大,但她基本上是被动接受贿赂,没有主动索贿及贪污等行为,其犯罪的主观恶意程度不大,请法庭量刑时予以考虑;第三、鉴于劳德容目前的家庭经济状况较差,家里还有近90岁的老母亲需要赡养,请求法院免除对其执行财产刑罚。
心理失衡滑向深渊
作为大型国有企业集团的一把手,劳德容在1992年至2002年间合法收入也有近千万元,平均每年收入近百万。拥有如此丰厚的待遇,为何还要铤而走险呢?
面对公诉人的询问,劳德容道出了自己的想法:“在能源集团的创业阶段,我几乎全身心扑在了企业的发展上,顾不上照顾年迈的母亲,也没有时间照顾家庭、教育孩子,对他们亏欠很多。随着公司逐渐发展壮大,我的收入也不断增多,按一般人的标准应该算是很丰厚了。但看到与我同期创业的一些私人老板的经济状况,我的心里感到不平衡,由于受到‘权力不用、过期作废’等不良思想的影响,便萌发了在任期间多攒积一些钱财,让家里人生活得更好些的想法,最终一步步迈向了难以自拔的深渊。”
劳德容也表示,最初收受他人所送的好处费时,心里也曾感到畏惧、惶恐,后来看见没事,胆子便越来越大,最终发展到不可收拾的地步。她同时痛悔:自己走到今天这一步,很重要的原因是作为一名企业负责人,平时不注意学习法律,以为在经济交往中收取点回扣、将公款挪作他用不算什么大事,没想到会触犯刑律,构成了严重的经济犯罪。
提及老母哽咽泪流
在庭审过程中,劳德容一直以平缓的语气回答审判长及公诉人的提问,只有在提到自己的家庭,尤其是年近九旬的老母亲时,几度声音哽咽,泪流满面。
在最后的陈述中,劳德容流泪向法庭表示:自己走上了犯罪道路,愿意接受法律的惩处,但希望法庭考虑自己具有自首和检举他人的立功表现,并且已退清全部赃款等情节,从轻作出判决。她同时恳请法庭,自己身体患有多种疾病,母亲已年近九旬,只有她一个女儿可依靠,丈夫退休收入也不高,希望法庭在财产处罚方面能有所考虑,使自己和家人在经济上能够获得基本的保障。
经过3个小时的庭审,在完成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及被告人最后陈述等法庭程序后,审判长宣布休庭,表示将择期对案件作出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