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法修改聚焦八大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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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28日 08:16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北京消息 在日前由中国证监会主办的证券法修订研讨会上,与会者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围绕着证券法的适用范围与调整对象、证券发行审核制度的改革与完善、证券市场自律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发展、上市公司收购兼并法律机制的完善、证券公司分类管理与业务模式的创新、建立和发展多层次证券市场体系、证券立法与投资者保护、进一步推进证券市场的开放等八个方面的专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为证券法的修改献计献策。 银河证券总裁朱利指出,在本次修改中,关于股票发行条件与审核标准的确定,应考虑我国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发展需要。海通证券董事长王开国就证券公司业务模式创新与法规完善提出了几点建议:一是建立证券经纪人制度;二是建立并完善保荐人制度;三是明确券商可以从事并购财务顾问业务;四是拓宽综合性券商的融资渠道;五是清除资产证券化的制度障碍;六是拓展证券公司集团化运作的制度空间;七是明确券商业务创新的指导部门。 天相投资咨询公司董事长林义相建议在证券法修改时要重视对投资者的保护:一是完善证券法中的民事责任制度,主要是民事赔偿制度;二是要明确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诚信义务;三是保护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四是设立投资者保护机构和专项基金。 上证所总经理朱从玖指出,强化和完善交易所自律管理,是今后一段时间,我国证券市场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深交所总经理张育军认为,证券法应当对建立和发展我国多层次证券市场体系提供基本的法律支持。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首席经济学家曹远征指出,当前,在资本市场对外开放态势不可避免的情况下,完善相关的政策并上升为法律极为迫切。 (记者林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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