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莫菲深圳报道
8月15日,南方证券和中山证券对簿公堂,这已是双方第二次当庭交锋。两次皆起因于1995年的一笔200万元国债回购业务。
此前,南方一纸诉状把中山告到了深圳市罗湖区法院。中山对一审判决不服,遂上诉
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8月15日,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双方对南方借给中山的200万本金并无争议,分歧在于利息与罚息。南方认为,中山违约,所以要承担本金之外的19万多利息及100多万的罚息;中山则认为自己此举并不算违约,因为履约有充分履约及不充分履约两种,只愿意承担本金及利息部分。
两度交锋
8月15日是星期五,原定开庭时间为四点至五点半,也即接近中院下班时间。一切都相当低调。当记者赶到第八庭时,旁听席上空无一人,此案已提前至三点半开庭。庭上除了中院的一位法官和一位书记员外,南方和中山各有两人出庭,双方均未外请律师。
根据庭审内容及事后艰难的采访,记者得出此事的一个大致轮廓:1995年南方证券借给中山证券200万,其时国债回购狂潮汹涌,这笔借款也是假国债之名、行拆借之实。到2002约满要进行债权债务清理之时,中山共还款86万元,南方证券认为没有履约,遂把中山证券告到了深圳市罗湖区法院。
一位资深国债研究员对记者分析了具体操作的两种可能。第一种是委托理财,即南方借给中山200万委托其买国债,并托管在中山席位上;第二种是委托国债,即南方把自己名下的200万国债托管到中山的席位上。“两种做法都是为了让中山手中握有国债,这样就可以做一笔国债回购,拆到资金了。这是行内的通行做法,双方当然各有自己的小算盘”,该研究员总结说。
在当天约一小时的开庭过程中,代表南方发言的是其资产保全工作部的一位先生,代表中山发言的是其法律部一位负责人。
中山证券称,南方证券向中山提供200万借款是有诚意的,对长期未能偿还表示歉意,并愿意履行2002年的双方约定。他们认为,一审法院把此案定性为“金融机构拆借纠纷”是不准确的,因为双方都不能做同业拆借;此外,履约有充分履约与不充分履约两种情况,中山的情况是不完全履约;还有,应先还本再还息,一审判决对已归还的86万的定性也有不妥之处。他们还强调说,中山是经纪类券商,只有二级市场的收入,今年上半年“非典”对其收入造成了很大影响。
南方证券则认为,86万元的性质双方没有约定,但不能确定先充本再充息,法律也没有约定先还本后还息。他们认为,中山所说的非典理由不能成立;此外,一审判决后中山提出了长时间、小额的还款方式,南方认为中山证券没有还款的诚意。他们提醒法庭说,证券回购的案子最高法院有明确规定,既要还本也要还息,违约方要承担利息和罚息。
国债黑洞
“券商多采用私下了结的办法,像南方和中山这样闹到法庭的不太多见”,一位业内人士认为,“真要查起来的话,老券商多有国债回购的涉案可能,全国甚至成立了国债回购清欠办公室”。他还指出,国债回购的案件非常复杂,很难说卷入其中的各方谁的责任更大。
几乎所有的券商都熟悉国债回购的操作手法,中山和南方并不例外。
至少在南方与中山发生国债回购款纠葛之前,国泰君安和海南证券间就有过类似的不快经历。据公开报道,上海国资局、建行青岛分行诉海南证券国债回购纠纷案去年10月开庭,涉案金额分别为约1800万和近1000万,其中上海国资局的这笔债权是由国泰君安转让而来的,海南证券此前欠下国泰君安1900万元国债回购款及利息。海南证券欠国泰君安的另一笔近1000万国债回购款,早在2000年时法院就已判决令其归还,但海南证券已无任何财产可被执行。
南方也曾陷入国债回购的黑洞。南方发生过北京分公司员工状告公司、引爆南方引资内幕的事情,从被曝光的资料来看,南方曾从三家信用社融资,而据分析,一般做法是信用社在证券公司购买国债,双方再签订国债委托管理协议,证券公司因此拥有了对这笔国债的支配权。通过回购,券商即可以把国债变现。
南方借钱给中山的1995年,正是国债回购的狂热时期,年交易量超过了4000亿元。八年前的旧账未清,中山证券有关人士表示,这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正在和南方证券就和解事宜积极沟通。
中山证券刚刚完成增资扩股,总部也从中山迁到深圳。公司网页上的简介显示,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03年1月30日经证监会批准成立,注册资本5.1亿元,增资扩股后变身为综合类券商,可以从事投行和自营等业务,并可以发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等。
南方证券对此事态度不甚明朗。8月21日记者致电南方证券资产保全工作组有关人士,对方表示,和解还是有可能的,但只还本金和19万利息则“当然不行”。对于其他问题,该人士三缄其口,只回应以“无可奉告”。
南方之困
南方证券接近高层的相关人士对此事的回应则相当坦率。他表示,并不知道有这起诉讼,“这种事在南方不算什么,这是小事,有国债回购纠纷的不只这一家。”
事实上,关于南方困境的传言早就不是什么新闻。
从深圳中院的公开资料可以看出,这至少已是今年以来南方证券要面对的第三起经济纠纷案。此前有申诉人杨武君告南方证券公司;还有一起已于今年1月开庭,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状告南方证券,案由是债务纠纷。这应该仅仅是缠绕南方的众多官司中的冰山一角。
阚志东在最近一次接受采访时称,自营和资产管理的窟窿“对于南方而言不再是致命的”,南方最高峰时期的资产管理业务曾达到七八十亿,经过逐步调整已压到30亿以内。至于南方沉重的历史包袱即不良资产,他认为“看似有点规模,但并非非常可怕,因为业已形成,只有慢慢解决”。
深圳证券界已风传阚志东与南方某高层不和,他还有多少时间来“慢慢解决”不良资产的问题呢?阚在言辞间也流露出疲倦与退意,“我们在这里尽了我们最大努力,但是靠斗争方式决定一些问题、决定我要做的工作,短时间还可以凭着斗志激情干,长时间会太累,谁也不会在这样的单位长干下去。”
与中山证券的这场诉讼,阚志东也许并不知情,事实上结果如何已经并不重要。
“200万在过去也就是券商到年底时办一场联欢会的钱”,一位业内人士叹说。他对此案的第一反应是,南方清理历史债务处境维艰,要也难,不要也难,一个大券商为200万告上法庭,券商的生存困境可以想见;小券商因罚息铢锱必较,再次证明了券商的确正在经历“剩者为王”的困难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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