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49家银行间同业券商拆入资金近4000亿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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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17日 16:00 证券市场周刊 | |||
《证券市场周刊》实习记者 张金芳 孙宁 一份资料显示,截止到2003年6月30日,49家已经成为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成员的证券公司,在该市场上共拆入资金3958亿元,而同期拆出的资金仅为28亿元。 3958亿和28亿的悬殊,表明券商在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上主要是资金的拆入一方。但 资料显示,今年上半年,证券公司在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拆借利率分化明显。部分券商的拆借利率没有明显变化,持续以低于市场平均利率15到20个基本点的拆借利率进行融资,而部分证券公司由于经营状况出现不利变化,拆借利率比同期市场平均利率高出20到30个基本点。 一般情况下,证券公司主要向自己的清算行,即自有资金和客户保证金的存款行进行资金的拆借。而清算行出于保持存款稳定的目的,常常满足券商的融资要求。业内人士指出:“如果按照央行5号令的要求,客户保证金直接在商业银行开立结算账户,部分券商在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上拆入资金的难度必然加大,或者以较高的拆借利率融入资金,负担高昂的融资成本。” 8月12日,证监会主席尚福林主持召集综合类券商老总会议。与会人士指出,对此前给券商雪上加霜的央行5号令,会议透露的精神是,5号令将不会很快细节性地全面在券商中实施。果真如此,券商将可能避免同业拆借市场上巨大的融资压力。而人民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证券公司在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上的拆借活动短期内不会停止,但要进一步提高拆借额度或增加拆借期限尚有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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