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兰溪惊现6200万地方“养命钱”违规入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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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13日 08:17 21世纪经济报道 | ||
见习记者杜艳 郑良中浙江兰溪报道 8月8日,浙江兰溪。 6200万百姓“养命钱”被挪入股市案在此判决,系列犯罪嫌疑人之一的朱立新被兰溪市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 而这仅仅是本次连环案的一个开端,案中的关键人物市财税局国债服务部原负责人宋恭律、市社保资金管理处主任张小荣、市房管局原局长冯惠芬等依然在看守所等待提起公诉。 住房公积金、社保资金和农保资金三大专款是老百姓的“养命钱”,然而,该市朱立新、宋恭律等人,将6213万元专款挪入股市,成为他人手中的“私募资金”。 兰溪自古人杰地灵。国家级重点文保单位诸葛八卦村坐落于此——九宫八卦的设计布局迷雾重重。 而与此相对,本次巨额专款挪入股市也同样波诡云谲。 “手续费”的诱惑 挪用住房公积金是这起大案的“起手式”。 记者在兰溪市检察院了解到,2003年春节后,有人反映朱立新有经济犯罪嫌疑。检察人员秘密调查发现:近两三年里,该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有3000多万元的资金先后进入市国债服务部。而朱立新在此期间曾经担任过该中心资金管理科科长。2002年1月,在“一次性离岗补偿”后,朱立新悄然离开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该市原房管局干部朱华等人出资共同组建兰溪市大成房产估价公司。 但正是这家号称“兰溪市唯一经浙江省建设厅批准设立的专业从事房地产价值评估的中介机构”的公司,其股东构成却让检察人员疑云丛生。 据记者调查得知,朱立新当时投入资金20多万,占大成公司40%多的股份,朱华也占40%多的股份。该公司的一位小股东王某的注册资金只有1000元,但该公司另有12.5万元的注册资金却是从王某的银行存折中划入的。经检察人员秘密验证,这本存折的原始材料上留下的是朱立新的笔迹。 由此,一番顺藤摸瓜的调查后,一条秘密的挪用住房公积金的暗道逐渐显露。 2001年3月,朱立新通过妹妹的同事叶刚结识了金宏宇。当时,叶在新疆金新信托投资有限公司金华办事处工作,主要业务是为单位融资炒股。叶刚和金宏宇告诉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这么多资金购买国债收益太低,不如提供一千万元住房资金交给他们运作,提供他人炒股。 朱立新表示资金不能出兰溪,且要保证资金安全。 为找到一个好的中介平台,金宏宇、叶刚联系了浙江财政证券有限公司兰溪证券交易营业部(原兰溪市国债服务部)经理宋恭律,由兰溪市国债服务部负责监管资金安全。 在“手续费”的诱惑下,朱立新最终同意了这一运作方案。随后,资金的实际使用者重庆市庄谷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的李某与兰溪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朱立新、兰溪市国债服务部的宋恭律签订了一份三方协议。 协议约定:兰溪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供一千万资金供重庆市庄谷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用于投资股票,兰溪市国债服务部对资金进行监管,使用时间为半年。并约定给兰溪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收益为年利率6%,兰溪市国债服务部收取1%的监管费。给朱立新的手续费是年利2.5%。 签定协议后的3月21日,朱立新经手将一千万元住房资金以购买国债的名义汇到兰溪市国债服务部。其后,宋恭律将资金汇入以周爱琴名义开户的账户,供重庆市庄谷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李某炒股之用。 4月7日,朱事先与金宏宇联系后,在杭州大酒店的房间里收下了金送来的手续费12.5万元。 2001年9月合同到期后,资金使用方提出要求这一千万元资金延期使用一年。朱同意,但提出仍需给其手续费。朱在单位以半年期国债到期后转购一年期国债的名义在财务上办理了延期手续,收益降为年利率5%。 2002年10月11日,宋恭律将一千万元资金及25万元利息返还兰溪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在此之前,宋分别于2001年10月、2002年4月返还兰溪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利息30万元、25万元。 国债服务部的“秘密生意” 始于朱的案件,并没有这么简单终结。案发不久,市房管局原局长冯惠芬、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原主任张小荣等相继落马。而这些都与宋恭律有千丝万缕的关联。 3月17日,宋恭律直接从家里被带走。其时,宋的身份是浙江财政证券有限公司兰溪国债服务部经理(而宋所就职的兰溪国债服务部,原来是市财税局下面的一个部门。后经改制,归入今年由中国证监会批准的财通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以浙江财政证券公司为主体,联合浙江部分市县国债服务中介结构,经过增资扩股转制而成)。 据兰溪营业部员工介绍,改制的那段时间公司很混乱,各方面都有待理顺。而这对于宋却是天赐良机。在与朱立新的“生意”成功之后,宋的发财之路也渐渐向外延伸。 在宋的办公桌抽屉里,检察人员发现:市国债服务部在2001-2002年期间,与杭州、深圳等地一些公司签订的“委托理财合同”,其金额高达4000多万元。 据检察机关的调查显示,在合伙挪用1000万元的住房公积金后,宋触角频频伸出。他私下与杭州、深圳等地的融资公司联系,先后将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处托管的5213万元的定期国债悉数卖掉,继而将这笔款项转入他私设在兰溪证券营业部的自然人周爱琴的账户,并通过融资公司委托他人炒股,从中获取收益。 在这张利益的网下,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原主任张小荣、市房管局原局长冯惠芬也成了网上的“利益均沾”的一员。 据知情人士讲述,在这挪用的5213万元国债中:属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累积有3200万元(包括多次循环使用的1000万和500万、700万),属于社保处的有1600万元,属于农保处的有413万元。 另据财通证券兰溪营业部(以下简称兰溪营业部)办公室主任汪侃介绍:“有几笔资金是2002年12月与相关单位签定的合同,期限为5个月。谁知在第3个月的时候就出事了,还没到期呢。” 知情人士说,一般来说,有关单位购买国债后,会收到一张国家财政系统的单据。不过宋的操作一般不这样,只要购买国债的单位同意,只需要在一张白条上敲上国债服务部的公章即可。资金划入国债服务部后,宋通过在国债营业部的特殊位置把国债卖掉,融来资金,然后提供给他人炒股。等国债快到期的时候再把资金划回。 该人士补充说,在这样的操作中,由于三方都是国有机构的代表,彼此相信,而且资金运作时间一般都是半年,时间短,客观地说,资金风险相对较小。 对宋的操控方式,深圳国信银通集团证券研究员方亮一针见血地指出:“通过国债营业部把国债卖掉融出资金去炒股,等国债快到期的时候再把资金划回。其实就是用公款为别人融资,然后赚取一定百分比的佣金。” 值得庆幸的是,“案发后的所有挪用资金均已追回”。办案人员告诉记者。 据记者了解,宋恭律案将在本周移交法院审理。 这起连环案件已引起了相关法律专家的高度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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