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民诉讼权岂能失 银广夏索赔案诉至最高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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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7月22日 19:35 北京晚报 | |||||
记者今天了解到,银广夏虚假陈述股民索赔案今日已经由代理律师向最高法院提出申诉。 主办银广夏诉讼案件的北京市华堂律师事务所杨兆全律师介绍说,这次提起虚假陈述索赔申诉的是三位股民,针对的是银广夏案件在一年多的时间里,有关法院不予立案、不予审理的问题。股民认为,有关法院的这种行为,与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直接冲突,要求最高 银广夏案件2001年8月发生,至今已经有2年的时间。根据最高法院的规定,银广夏案件应该在2002年4月进入受理程序,2002年底应该有审理的结果。可目前初始审理程序都没能进入。明年4月,银广夏案件的诉讼时效到期,广大股民的诉讼权利有可能彻底丧失。杨兆全律师认为,如果因为有关法院不予受理等原因导致股民诉讼时效过期,责任不应该由股民承担。(记者张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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