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制注入新的活力 将推动投行业务创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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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7月17日 10:29 证券日报 | ||
保荐制将推动投行业务创新——访东北证券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刘志强 -本报记者徐建民 从核准制到保荐制已是证券发行市场的大势所趋。实施保荐制将给券商带来哪些变化?日前,本报记者就此相关问题采访了东北证券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刘志强。 “保荐制带来的不仅是券商责任的加强,更重要的是它将推动券商投行业务的创新发展。”在投行界摸爬滚打多年的刘志强总经理深有感触地对记者说。保荐制的实施意味投行业务市场化运作的要求提高,它有利于推动券商的创新和发展。 通道制束缚券商手脚 “实际上,有很多涉及发行的业务,我们在洽谈时非常犹豫,因为,没有通道。”刘志强坦言。在实际运作过程中,通道的平均效率往往只能发挥50%多的作用。 在2002年主承销商推荐上市股票中排名第5位的东北证券实际上有6条通道,按说6条通道不算少,但还是很难满足东北证券业务发展的需要。通道制实质上是一种配额制,与市场化运作的趋势越来越不相容。它不仅影响了券商的效率,更重要的是妨碍券商的竞争和发展。因为通道制的限制,好的券商“有米没锅”,投行业务很难做大做强,而一些业务能力较弱的券商却因为有通道,不愁没饭吃。据统计,2002年,做的最多的券商,如广发证券也只做了7家公司的主承销。 刘志强认为,通道制在实施初期的确提高了上市公司的质量,从这一点看,其积极意义不容否定。但是,由于相对刚性的通道安排,束缚了业务能力较强券商的手脚,使券商投行的整体水平难以提高,这也是不容忽视的问题。 保荐制带来新机遇 刘志强认为,保荐制的推行将带动券商投行整体业务水平的提高。保荐制作为一种相对市场化的发行制度明显强化了券商的勤勉尽责、诚实守信、敬业专业的精神。这对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和券商投行整体水平,推动券商良性竞争、打造品牌创造了良好的机遇。 依照目前正在征求各方意见的《公开发行和上市证券保荐管理暂行办法》保荐人除满足证券从业人员的一般要求外还必须最近3年内担任过2家以上境内公开发行和上市证券主承销项目负责人且最近2年内至少担任过1家项目负责人。这表明,保荐人做的越好越多,市场就越做越宽广。显然,这更有利于券商投行业务做大做强。 刘志强指出,保荐制实施意味市场化运作程度提高,这也是向国际资本市场通行政策过渡的标志。向国际规则靠拢,意味券商投行业务创新能力必须提高。比如,目前,股票发行实行的是余额包销。 今后,发行方式很可能就是全额包销,能否销得出去,即发行能否成功就要看券商的营销能力和水平,这对于券商的营销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再比如,一旦发行价格完全由市场来确定的话,对券商的定价能力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这一切都取决一个前提,即保荐的水平和质量。从这一点来讲,保荐制的实施将给券商投行业务注入新的活力。今后,投行业务的发展取决券商的技术水平、资金实力和营销能力而非垄断。 免费注册上网开店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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