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三大难题“考住”社保基金管理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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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7月11日 10:57 《经济》杂志 | ||
如何有效监管社保基金投资?实现保值增值的投资模式是什么?旧法规怎样修改? 《经济》杂志7月号 记者 陆祥 虽然自6月9日始社保基金已经进入二级市场,但是三大难题需要项怀诚与高西庆去一道道地破解。在这些问题得到解决之前,对于项高来说只有四个字——如履薄冰。 一、有效监管 社保基金理事会委托专业机构投资运作社保基金,如何监管是个首要问题。 国务院经济专题调研办公室副主任、中国金融学会副会长陈耀先提出,“应纳入到基金业的监管体系中来,由资本市场监管部门对其进行统一监管。”这样既可以保证社保基金管理、运作的高度专业化,又可以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并有利于防范风险。另外,要欢迎外资参与共同基金的运作,以借鉴和利用外国专家丰富的运作经验。 陈的这一提法受到了市场人士的欢迎。有些激进的人士甚至建议,成立一些民间的或私营的机构来对基金进行多样化投资和管理,加速市场化进程,这在其他国家已有成功的经验。但官方予以否定,认为中国的资本市场还没有发展完善,基金管理方面也没有多少成熟的人员和公司,实行民营化和多样化投资就意味着很大的风险。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所长吴晓求认为,特别要防范利用社会保障基金来进行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下会产生“宁可亏社会保障基金的钱,也不能亏公司的钱”的想法。 吴晓求指出,需要防止和监控损害社会保障基金账户的形形色色的交易行为,但这也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措施,涉及到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不能不适当地监控。 在风险防范的最低标准中,最核心的内容当属投资和交易风险控制。宏源证券的分析师杨浩波认为,最大的约束在于基金公司的声誉等无形资产。“如果基金公司业绩不好,管理费就减少,更大的影响是以后发行基金,再去承揽客户的业务就没有竞争力了。” 二、保值增值 对于保值目标一般采取保守性的投资,但升值则必须要采取激进性的投资,这二者如何平衡兼顾?颇难把握。 专家的意见普遍倾向于社保基金入市是长期投资行为,管理社保基金的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知名学者王连洲认为,社保基金投资方向应以基础产业和公共产业为主,不应当成为操纵市场的力量,关系到“养命钱”的社保基金不能以博取短线差价为主要盈利模式。 王连洲提出保守的分红模式。他认为目前国内成长企业历史尚短,还没有出现国外那样的真正绩优蓝筹,社保基金应该从稳健发展的上市公司获得低风险有保障的分红回报为主要收益。这也有利于培育市场重视上市公司分红回报的理念。 但王的这种说法立即遭到反对,股评人士阮华认为“不切实际”。据他推算,中国股市有1300多家上市公司,好的只有200多家,而且家家都有大机构进驻。社保基金作为后来者,成本价高,难免在建仓成本线上处于被动。 回顾13年中国股市的历史,能够满足年终派现率高于同期债券或银行存款收益的实在如凤毛麟角。按不完全的估计:截至2001年底投资者对沪深股市的总投入(包括新股发行、增发、配股、印花税、手续费等)不少于12000亿元,而同期上市公司的派现累积最多不超过2000亿元。这样的回报如何能保障长期稳定收益? 同样的矛盾出现在对于小盘股的取舍上。据协议规定,凡流通市值少于3亿元、流通盘子少于3000万的股票社保基金不碰。业内人士认为社保基金如果机械地遵守这个框框,无异于因噎废食。因为中外股市均存在的“小盘股效应”——牛市中小市值股增值最快。 另外,社保基金由六家基金公司分散投资是为了分散风险,但目前国内基金公司对市场的看法趋同性比较强,如果都看空的话,你想要出手根本就没人接盘。 三、法规滞后 目前对社保基金具有约束的主要法规,仍然是2001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从现在的实际操作来看,该法规已经有诸多不适应之处。 比如对于社保基金的40%可以进入股市的规定,美国耶鲁大学管理学院金融经济学终身教授陈志武觉得太高。而且社保基金大量入市将会使政府拥有太多的公司,集监管者与当事人的利益于一身,难免会有太多利益的纠缠。 还有法学专家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中的第五十六条也颇有微词。该条款对于处罚显示了从宽的倾向,提到由财政部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或由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按照各自职权作出处罚决定,对违反本办法的同一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的处罚。 免费注册上网开店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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