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大哈”投资者疏忽 承销商包销新股得利不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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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6月26日 07:25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 ||
因新股“余额包销”,主承销商获“意外横财”一般在200万元至400万元之间 国际金融报记者 倪荣根 发自上海 今日,新股中科合臣(600490)3000万股流通股上市。据披露,中科合臣的主承销商湘财证券拥有29.8318万股流通股,位列中科合臣10大股东第八位,而其中23.7318万股为向二 尽管股市低迷,但“新股不败”的神话如今仍在继续演绎,尤其是发行价较低的小盘股。所以,新股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的政策实行1年来,新股中签率都十分低,鲜见有中签的投资者自动放弃认购权的,所谓承销商“余额包销”,其实就是新股中签的“马大哈”们因种种原因没有及时缴款或浑然不知,而让承销商得利的。 新股发行费用一般为发行总市值的5%。中科合臣的发行费用为1094万元,除去各种人力物力等开支,湘财证券承销发行净得也不过几百万元,然而因“余额包销”净得189万元,实在是发了一笔可观的“意外之财”。 其实,因承销新股首发而获“余额包销”发“横财”的并非湘财证券一家,而是普遍现象。据统计,约有发行量的0.8—1.1%的新股都给主承销商“余额包销”了(见表),也就是说,在新股中签的投资者中,约有1%左右的中签者没有去缴款认购新股而“让利”给主承销商了。根据新股盘子的大小、发行价的高低、行业的差别,以上市首日收盘价计算,这笔“意外横财”一般在200万元至400万元之间,真是乐坏了主承销商。 市场人士指出,这种现象的屡屡发生,既有证券公司营业部的责任,也有投资者自身的责任。有关人士呼吁各家证券公司营业部应以对投资者负责的精神,切实做好新股发行中签工作,以各种可能的方式及时通知中签的投资者,以减少投资者的损失,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虽然新股中签率很低,但若投资者既然参加了配售,也应时时关心自己的账户是否中签,是否及时缴款了,不要放弃自身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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