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就“ST民百澄清公告”声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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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5月23日 20:26 21世纪经济报道 | |||
5月23日,《21世纪经济报道》就ST民百的澄清公告给新浪网发来电子邮件。以下为该邮件全文: 2003年5月23日,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证券报第24版刊登澄清公告,其中称本报5月19日刊登的“马拉松式重组柳暗花明”一文严重失实。而该公告就所谓文章失实列举的有关内容与事实不符。《21世纪经济报道》现做如下说明: 一、澄清公告称:“兰州市上市办及工作人员从未接受过任何媒体采访,也未向任何媒体、部门发布有关民百重组的任何消息。” 事实是,当天上午,记者首先致电ST民百,询问有关公司经营业务以及重组工作事宜。董秘孙志明回复了有关公司经营业务的事情,并告诉记者有关重组事宜可以向公司投资部询问。紧接着,记者致电ST民百投资部询问公司重组进展情况。 随后,记者拨通兰州市体改委上市办电话,询问有关重组事宜。当记者把公司几位受让方名字向该处一位工作人员求证时,他表示同意记者的说法,认为是事实。 二、澄清公告称:“兰州市民百国有股转让工作组及工作组人员从未接受过任何媒体采访,也未向任何媒体、部门发布有关民百重组的任何消息。” 事实是:记者采访的兰州市体改委上市办工作人员与董秘孙志明均是兰州民百国有股转让工作组及工作组人员。其中兰州市体改委上市办工作人员在电话中表示,他是公司重组工作组成员,但没有参加考察受让方的工作。而孙志明的重组工作组成员身份是由公司投资部告知。 三、澄清公告称:“该报道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兰州市上市办及工作人员、兰州市民百国有股转让工作组及工作组人员、以及王林本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事实是:文中有关兰州民百重组的内容均由相关当事人证实或者提供,并备有采访录音。 四、基于以上事实,本报现要求ST民百迅速采取措施消除不良影响,挽回报社声誉,并保留对其进一步行使法律诉讼的权力。 《21世纪经济报道》2003 5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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