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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非法集资大案启示:关注证券黑市的受害者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4月23日 09:33 CCTV《中国财经报道》

  主持人:震惊全国的兰州集资诈骗案已经开庭审理。这桩大案在给市场带来极大反响的同时,还应该引起哪些反思呢?上期节目中,我们报道了兰州非法集资诈骗案件的始末,就在本次案件开庭期间,我们的记者再次来到兰州,采访了不少投资者,从案发到开庭总共经历了两年时间,那么他们在这两年时间里又在想些什么做些什么呢?

  当摊开两年前积攒下来的受害人的通讯录时,记者有种一筹莫展的感觉,绝大多数
的手机和住宅电话都已变更,偶尔联系上一两个人,却都不愿意出面接受采访,两年前上当受骗的那种愤怒和勇敢似乎已荡然无存,还好,一位当时受害人同意以一种特殊的方式走进我们的镜头。

  记者:能不能告诉我们,为什么要隐掉你的面容?

  受害人:我也多次接受过采访,但都石沉大海、杳无音信,尤其是当地媒体,今天我要求隐去我的真实面部,因为我还有很多事要做,但我希望在你们这里能听到一个真实的声音。

  记者:现在已经审完了4个案子,作为一个受害人怎么看这个结果?

  受害人:不管怎样,在这个问题上终于有了说法,但这仅仅是开始,我们对这个结果的等待确实等的好苦。

  记者:你是哪年进入这个假股市的?

  受害人:我是1998年。

  记者:为什么会相信他们?

  受害人:我们没什么鉴别能力,说句笑话,谁敢在街上立个银行的牌子,老百姓就有可能往里存款。

  记者:你融过资吗?

  受害人:当时我的融资是1:5,一万融5万,8/万的利息。

  记者:有这样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吗?

  受害人:他说这有什么不合法,就和你借我的钱办事一样,办完事再还我,就这么简单。

  他说,很多受害人和他一样都曾是正规股市里那些站着炒股的散户,对大户室单人、单机可以说是一种向往,而且这些经营场所都是公开的,有些公司还公开招聘经纪人,甚至有的还开在一些执法部门的楼下和对门。而且还承诺给投资者提供高比例融资,简直是天上掉下来的馅饼。而我们在采访中也了解到,1999年,有关部门还曾经在报纸上刊登或者在一些非法经营场所门口张贴过“提示性公告”,公告出正规投资场所名单,并且地非法经营者展开了一些查处,但是为什么投资者对这些仍旧抱有幻想呢?

  受害人:有的公司被多次查处过。问:怎么叫多次查处过?象永盛公司在99年6月24号就被查封了,但这个公司一直开着直到2001年,最后你们电视台记者现场抓了个正着,这个镜头你们也会回忆起来的。

  记者:当你发现这个市场是个假的,第一感觉是什么?

  受害人:我的头一片空白,我确实没想到,在光天化日之下,这个场所之内,执法机关又多次对他进行检查,我亲眼看到的检查,居然是个假的,这不是开玩笑吧?通告一念,我们很多人像植物人一样全傻了,傻完之后我们开始愤怒。

  记者:你从一个受害者的角度看,这个案子为什么会耗费这么长的时间?受害人:这个问题,我可以用我公安局一个很有权力的好朋友的一句话来解释一下,如果要是说把公检法三机关监督制约职能全部调动起来,你们这个事情才能得到圆满解决。

  在这个“隐身人”的带领下,我们又找到了这位当年在电视里多次出现的“名星受害人”。唐老太太,由于抱着能给娃们多留点钱的想法,1999年,唐老太太背着家人将12万的养命钱扔进了兰州永盛商贸公司设立的“虚假股市”,从此一片好心就变成了无尽的煎熬。

  记者:你现在后悔了吧?

  受害人:我后悔死了。

  记者:徐继兰永盛公司的案子判了,你有什么想法?

  受害人:我高兴得很。

  她说,当她知道这家公司是假的时候,唯一的想法就是捞回本钱,结果是越陷越深,不但12万的养命钱血本无归,还倒欠了徐继兰24万元人民币。受害人:知道是假的我也就开始装开糊涂了,现在说个良心话,只要你让我借,就三万我也借,两万我也借,我豁出去了。

  唐老太太以一种常人弱者的心态开始了自己的保卫战,但非法公司都还在依然干着非法害人的勾当。由于害怕唐老太太的过激行为出问题,徐继兰给了她5万元所谓的安扶金,这也成了她今天的养命钱。如今,唐老太太只有一个孤苦地吞咽着自己酿造的苦酒,说起当初只有满眼的泪花,她说,如今她不但要忍受着身体的病痛,还面临着房子拆迁而急需用钱的心痛。

  爱害人:我晚上哭了不止一晚上,我跟谁说呀!哎哟!反正只有自己追悔莫及。

  主持人:我们看到除了愤慨之外,很多受害者在这两年里确实对自己的投资行为进行了不少反思。说起兰州集资诈骗案,这个案子也涉及到一个概念,就是“证券欺诈”。那么什么是“证券欺诈”呢?

  副播:证券欺诈就是指在证券发行、交易过程中,蓄意违犯国家的法律法规,以不正当的手段引诱他人失误,从而达到牟利或转嫁损失的违法行为。证券欺诈具有复杂性,一是手段隐蔽多样,是使用非暴力的一种智能型犯罪;二是涉及的法律、法规繁杂,经常会涉及到发行、交易、财会、金融等一系列法律法规。

  主持人:兰州非法集资诈骗案就是这么一个涉及到多部法律法规和多个部门的案件,这就加大了侦破难度。这个案件的审理也在许多证券投资者中引起了强烈的反响。

  股民:我们的股市应该是为国民经济服务的很好的场所,让这些蛀虫什么的扰乱了总是不好,就这样应该惩罚。

  股民:(选择营业部)你应该了解它的背景,比如说这个营业部是哪个公司开的,它的总部在哪里,它有几个营业部。

  其实类似兰州的非法集资事件,在西安、深圳、秦皇岛等地也曾有过类似的查处,虽然诈骗者的身份各异,但手法却几乎如出一辙,都是设立非法的证券交易机构,许诺为投资者融资,并带来高额回报,而投资人最终都不能幸免地蒙受经济上的损失。实际上对于一家正规的证券营业部,除了要有合法的资格外,还必须有一整套严格的管理措施,像兰州那些非法营业部许诺的融资,几乎是不可能的。

  北方证券北京营业部总经理任杭:正规的营业部来讲,是绝对不是给客户做融资,或融券这方面的,是绝对不可以的,我们的法律法规是绝对不可以做这些的。

  而对他们来说,提高服务质量不是指导客户具体买卖哪只股票,而是提供专业、理性的分析。

  北方证券北京营业部总经理任杭:目前看,这个市场已经回归理性,这个投资机会在价值发现,这就给我们这些正规的券商带来了契机,我们只要找到价值发现,为投资者带来收益的投资品种,股票品种。

  在近期的证券市场,中科创业等一系列刑事和民事案件的发生,引起了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采访中,不少投资者对当前的证券市场整顿规范进程表示肯定。

  投资人余锦旺:首先是安全第一,因为这个市场这个市场你要保护安全,你才能找到机会,机会在时常永远都存在。

  而更多的法律界人士认为,在证券市场日趋规范的同时,投资者更应该学会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用法律的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收益。

  环球律师事务所证券律师张韬:他是用一个虚构的事实,诈骗广大投资者,如果广大的投资者能够从基本的法律观点出发,就容易识破这些骗局,比如说对他的营业进行核对,通过他们的营业执照就可以看出来。在股票操作当中,普通投资者应该收集自己的交易资料和定期打印交割单,把这些交易资料作为自己的凭证,在万一与证券公司或交易所发生纠纷时,这些凭证可以证明自己的交易事实。

  主持人:有人说,兰州非法集资诈骗案也反映出了我国证券市场逐步走向规范的一个过程,我国第一部《证券法》在1999年7月1日正式实施,《证券法》的实施使我国证券发行、交易、上市公司、中介结构等走上了法制化轨道,在证券市场走向规范发展的同时,像兰州非法集资诈骗案这样的一些证券欺诈行为陆续被揭露查处,到2003年,证券刑事案件成为司法界的热点。

  副播:2002年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以来,法院受理并已开庭审理的案件有大庆联谊、渤海集团、ST红光、ST同达、ST嘉宝、ST圣方科等六起案件,2003年2月8日青岛市中级法院受理了第一批投资者诉“ST东方”案,3月26日亿安科技案在广州中院开庭,还有一类是证券刑事案件。号称“股市第一案”的中科创业案在2003年4月1日,在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宣判,丁福根等涉案人员因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而被判刑。和这几起案件不同的是,兰州集资诈骗案中,诈骗者采用了虚拟股市进行诈骗、更加明目张胆。

  主持人:保护投资者权益,加大力度查处证券欺诈犯罪可以说是近阶段整顿经济秩序规范市场的主要活动,那么目前对于证券监管来说,主要面临哪些挑战呢,虚假信息、违规经营为什么屡禁不止呢。

  主持人:兰州非法集资诈骗案能够给整个证券市场的运行带来哪些警示呢,有关法律专家也表达了他们的看法。

  记者:其实自1996年以来,就有很多问题已经发现了,有关部门也查处了一些非法交易的交易点,但是一直屡禁不止,还有蔓延的趋势,从这点来看,是不是我们的立法体系和执法体系上存在某些不足呢?

  在制度方面,也是因为证券这样一个市场,很多有关机关的人对它不够熟悉,不很熟悉的话就怕出现一些问题不好解决,或者查处以后,就是说自己插手处理这些问题会得一个不好的效果,得不到有关方面得支持,这可能是他们欠主动的一个主要方面,因此,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在证券法、证券管理方面,应当有更加明确的规定。

  记者:据我们了解,有不少股民其实从1996年开始就或多或少地感觉到了这种非法交易地陷阱,但是还有不少的股民把资金投向这些公司,呢怎么来看待这种现象呢?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杨振山:老百姓在这个方面上当以后他自己没有觉悟到,因此中国的投资者特别是广大股民理性程度还是不够的,存在比较多的机会主义,通过这个事件,教育了我们的人们,他们能够认清市场是怎么样的,什么是市场,他怎样去投资才能得到法律的保证。

  主持人:杨教授谈到了很多内容,的确,无论是证券法律体系的完善还是使投资者树立健康的投资心态,都需要一个过程。

  副播:实际上,近年来,从立法到执法体系已经发生了不少改变,在2002年3月,公安部证券犯罪侦察局进驻中国证监会,与中国证监会稽查局办公后,监管问题的瓶颈开始逐步打破,但目前证券监管仍然面临操控市场、虚假信息、违规经营、高科技犯罪等难题的挑战。

  主持人: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日前在"中国金融改革与发展高级论坛"上发表演讲时指出,要强化市场建设的基础工作。完善资本市场法律法规体系,大力推进诚信建设。这也为资本市场的健康运行和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副播:实际上这次兰州非法集资诈骗案也使我们更深地意识到,一个健康的投资环境需要监管体系、法律体系和投资者理性心态的共同建立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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