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银行上市曲折尚存 水到渠成优于特事特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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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4月16日 08:49 21世纪经济报道 | ||
4月9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一周年。上市之后招商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善,以及在降低不良贷款率和补充资本金方面的表现,衬托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上市的重要程度和复杂程度。国务院日前对中国建设银行在2月中下旬提交的整体上市方案曾作出批示,表示要对上市方案“继续研究”。国务院的这一批示,在某种意义上堪称是对这次由建行率先行动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整体上市计划开出了一个既非“红灯”也非“绿灯”的“黄灯”。 不过,尽管国务院对建行上市方案的批示看上去是一个缓行信号,但只要仔细分析也可发现,不管是建行打头提出整体上市方案,还是国务院开出“黄灯”,其实倒都是值得肯定的好事。 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改制上市,是中国金融改革中的一个举足轻重但又势在必行的环节,它不仅关系到四大行本身改善资本营运和公司治理,而且也关系到银行业本身的制度性变革;而资产庞大的四大行登陆资本市场,不仅会对国内证券市场的发展起到相当大的影响,同时更关系到亿万储户的切身利益和巨额的国有资产管理问题。可以说,四大行迟早都要上市,这次由在压缩不良资产和提高盈利水平方面都表现不俗的建行第一个向国务院提出上市方案,不过是拉开了国有商业银行改制上市运动的序幕而已。 值得指出的是,不管是已经向国务院提出方案的建行也好,还是正在积极筹备上市方案的中行和工行,现在都不约而同地选择了整体上市的模式,这较之于以前所考虑的分拆上市模式来说,无疑是一个值得称道的进步。在以往大型国企改制上市中被普遍采用的分拆上市模式,对于商业银行这种金融企业来说并不合适,因为不管是采用按地区划分还是按业务划分的方法,分拆上市都会带来两方面的问题,第一方面是会造成上市银行与作为控股公司的母行之间的复杂股权结构,并产生繁复的关联交易,而考虑目前的海外市场法律环境和金融业务的行业特殊性,在股权结构和关联问题方面给投资者所可能带来的负面作用会表现得更为突出;而第二也是更重要的方面是,先分拆重组后上市发行这种模式可能会给商业银行的利益共有人(尤其是广大储户)带来重大不利影响,因为为了上市而将经营状况最好、资产质量最高的地区或者业务的资产注入上市银行独立出去之后,留在母行的资产质量会相对下降,这对于所有留在母行的储户来说无疑就意味着存款风险的增加。从目前的发展来看,四大行似乎已经决定不采用那种看似简单有效但留有后患的分拆上市方案,而是选择通过整体性的股份制改造而实现整体上市,这对于广大证券投资者和银行储户来说应该是个好消息。 从国务院的角度来看,其基本态度无疑是希望四大行能够尽早完成内部改制工作、满足上市条件。但从这次建行上报的整体性上市方案来看,坦率地说,仍然沿袭了以往那种寄望于政府特事特批、向国务院要求特殊政策的传统型特批模式,也就是说,其上市方案的可行性是建立在包括发行巨额注资债券以补充基本金,将巨额不良资产剥离给母行,处理信达债券,引入战略投资者等一系列“请示”能够获得国务院的特许的前提之上的,而这样就算上市成功也会给证券市场和国家留下不少需要长期消化的包袱。 在这种情况下,国务院选择开出“继续研究”的缓行“黄灯”,更是值得称道的明智选择。这不仅反映了国务院对于事关亿万百姓切身经济利益的银行改制工作的慎重态度,也体现了国务院不光有加大金融改革力度的决心,而且在推进改革方面与以往相比更加注重制度性建设和配套改革措施的跟进。毕竟,国有商业银行改制上市中所遇到的很多困难,属于错综复杂的历史性遗留问题和制度性的障碍,与其通过国企改制上市之初那种因人成事、给特殊待遇和行政豁免的特批方式来解决,不如选择通过更加全面配套的制度性建设来解决。 可以预见,随着新一届政府在金融和外汇监管以及国资管理等方面的制度性建设工作逐步到位,国有商业银行的改制上市工作也会水到渠成地取得实质性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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