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券商上门推销境外股 “擦边球”谁来裁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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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4月12日 12:31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近几年来,一部分内地居民热衷于炒作境外股票,一些境外中介机构也瞅准时机主动上门推介,而且,这一脚似乎还踩在了法律法规的空白地带 不久前的一个周末,上海某家四星级酒店的一个会议厅内灯火通明,一个境外股票投资讲座暨业务推介会正在这儿进行。“我要赚这E桶金”既是这个讲座的名称,也是所有旁听人的心愿。 讲座的主办方是专司网上股票交易的美国亿创证券公司(E*TRADE)。显然,E*TRADE的活动受到了人们热烈的追捧,场内座无虚席。中场休息时,不少投资人纷纷围着E*TRADE的客户经理咨询,有的当场索取了开户申请表。 毫无疑问,从商业角度看,E*TRADE选择了一个很好的时机,来得正是时候。但与此同时,又是将资金搬出境外,又是买卖境外股票,又是境外券商径直进来游说推介业务,种种这些在现有政策环境下泛着灰色的话题,不由让人横生是否合规的许多疑问。 潜在需求不小 其实,内地投资者通过各种方式买卖境外股票并不是件新鲜事。从国外归来的人士便是率先尝鲜的一个群体。他们大多有过在国外留学或工作的经历,在国外期间就已办好了账户,存入了一定的炒股运作资金,有着炒卖境外股票的经验。回来后,利用便捷的互联网通道,他们同样可以同步进行网上委托。而在毗邻香港的深圳等地,人们“近水楼台”买卖港股更是早已司空见惯。 然而,内地投资人愿意买卖境外股票的并不局限于上面这些小群体。央行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和人民币一样,目前我国的外汇储蓄持续增加,存款余额接近2000亿美元。随着钱包不断鼓起来,更多没有出过境的内地居民同样渴望能投资境外股市。 大概从1999年开始,内地出现了一阵阵炒港股的热潮,各地旅行社为此还纷纷组织了奇特的“赴港炒股旅游团”,生意一时异常红火。去年有关机构组织的一份调查显示,超过半数的内地居民对投资港股有兴趣,其中极感兴趣的占10%。照此推算,这部分人群掌握的资金是极其庞大的。 面对潜在的市场需求,境外券商不可能无动于衷。于是,像E*TRADE这样的境外机构开始迈出了针对内地市场发展客户的第一步,决计要赚取这一桶金。 潜藏风险不容忽视 应该说,顺应了人们买卖境外证券的投资需求,有关建立“走出去”的QDII制度的说法这两年来不时见诸报端,管理部门也多次表态正抓紧研究和酝酿,并积极推动这一进程。然而众多的投资者似乎等不及了,各显神通,争相到境外股市去“赶海”。 不过,有关业内人士冷静地指出,在内地投资者欲蜂拥海外淘金的同时,相关的风险和危害也随之出现。 眼下,困扰内地投资人赴境外炒股的惟一问题是资金如何汇出。由于我国内地目前仍实行外汇管制,个人外汇不能自由出入境,因此资金的“出口”成了内地投资人买卖境外股票的惟一障碍。据记者了解,在实际操作上,对于不少人来说资金的汇出并不是一件太困难的事,这方面的招术可谓八仙过海,有着许多“出去”的通道,其中许多做法并不合法。 这样做的一个直接后果是导致国家大量宝贵的外汇的流失。这方面具体确切的数字无从统计,早些年内地投资人热炒港股的时候,有关机构曾经作过一个大致的估算。他们认为,其中的资金量不下20亿元。 不仅如此,对个人来说,还面临着一个投资风险的问题。不少人对内地股市可以说得头头是道,知根知底,但对境外股市的交易运作制度、市场情况、投资风格和公司质地却不甚了了。仓促下海,难免要呛水,交上一笔不必要的学费。 另外,有关人士指出,内地投资者到境外买卖股票除了谋利,更重要的首先应该是求得资金的安全,毕竟这钱划出了境外。不要弄得钱还没赚上,反而搞丢了。事实上,投资者对境外的资金托付方券商和银行的了解,远远比不上对内地中介机构的了解,听到的只是对方的一面之辞,而对方只会把自己往好里说。 E*TRADE此番敢到内地来游说推介业务,更多的是凭借对自己实力与品牌的自信。据到场的E*TRADE亚太区副总裁约翰·劳德介绍,E*TRADE是全美最大的网上证券行及网上银行,是美国第二大ATM网络及第十大储蓄银行,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其客户来自美国、加拿大、澳洲、英国、德国、日本、韩国等国家或地区,截至去年年底,所服务的帐户超过420万个,全球管理的资产总值达435亿美元。 想必以后还会有其它境外券商像E*TRADE那样,要到内地来游说推介业务。问题是,它们的资信程度到底如何,没人给它们打分,总不能由投资者凭印象作出判断。 灰色地带如何廓清 很明显,就目前的政策法规环境来看,在内地投资者“走出去”买卖境外股票和境外券商“走进来”游说业务上有着颇多的是与非,以及是非难辨的灰色。 从内地投资者方面看,由于国家尚实行外汇管理制度,不管采用什么方法、途径,擅自将外汇转入境外均属违法之举。但是,有关法律人士同时指出,虽说资金不能擅自汇出境,但作为一种个人的投资行为,目前并无法规限制个人买卖境外股票。 对内地投资者来说,外面的世界很精彩;而在境外券商眼里,中国内地的市场很诱人,不能再像过去那样“守株待兔”了。面对不请而来的境外券商,有关业内人士不由得提出这样疑问:类似的境外券商到内地开展业务推介活动是否合规? 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毅律师说,在有关对境外金融机构监管以及非法金融活动处罚的相关法规里,都没有明确涉及境外金融机构及其员工在内地从事经营性行为的禁止性规定。但他指出,1992年8月15日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外国企业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后,方可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未经审批机关批准和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外国企业不得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此外,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境外保险机构及其中国境内代表处未经中国保险监管机关批准,一律不得在中国境内从事保险、再保险和保险中介活动”的监管主张也很说明问题。 E*TRADE似乎深谙游戏规则,它只是游说业务、举办投资讲座,只是向人们发放调查表和意向书。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宣伟华律师认为,只要境外券商不进行具体的经营活动,不与对方发生如签订合同的利益结果,似乎没什么违规的地方。 据了解,去年11月份E*TRADE已经在上海搞过一次类似的活动,而此次业务推介会更是得到了美国驻上海领事馆的全力支持,其首席商务官还专门到会捧场,表达他们对E*TRADE进军中国市场的支持。相信E*TRADE还会来,更多的境外券商也会跟着来。 看来,今后类似E*TRADE那样的境外券商来内地推介业务的活动很有可能将逐渐增多,对此有关人士建议,从维持市场秩序和维护投资者利益出发,市场监管部门是否该将此纳入规范的轨道,尽早制定出相应的规定。 (《上海证券报资本周刊》记者 莫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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