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券商先后被撤 辽宁缘何连拔券商退市头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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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4月09日 07:47 中华工商时报 | ||
本报记者 王志新 自去年8月9日证监会发布撤销鞍山证券公司的公告后,日前,在经过7个月的停业整顿后,距鞍山300公里的大连证券也被证监会责令关闭。至此,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辽宁省已经有两家证券公司从证券市场消失。 据了解,证监会在关闭大连证券的原因中称,公司违法违规行为严重,并且已资不抵债,不再具备继续经营的条件。而在去年撤销鞍山证券的时候也有证监会几乎用了同样的措词:鉴于鞍山证券公司严重违规经营,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决定自即日起撤销该公司。 这两家同样在1988年成立,同处一省,相距仅300公里,并在当地颇有影响的证券公司相继在半年多的时间里被宣布退市,其实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管理层贪赃枉法,涉嫌犯罪;二是违规经营,资不抵债。 大连证券原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石雪因涉嫌参与违规经营已经被捕,对其处理至今未有披露。证监会在关闭大连证券的时候也只是称,除少数大连证券 员工因违法违规涉嫌犯罪将移送司法部门依法处理外,其余员工已得到了妥善安置。 在内部人员涉嫌犯罪方面,鞍山证券比起大连证券来,可以说有过之而无不及。2000年,原鞍山证券的总经理陈力就因为严重违规经营遭致查处,被开除党籍革去公职,该案载入了辽宁当年13件反腐大案要案。陈力的违规经营主要有鞍山证券公司违规经营居民债5.8亿元,国债回扣1.8亿元,陈还直接批准代盘锦证券发企业债2000万元,造成1900万元不能归还。 导致两家公司退市的另一主要原因,就是高息发债,造成公司资不抵债,走到破产边缘。 据了解,几年来,以“大连证券”名义发行的类似于国债收益凭证之类的金融工具,是很多大连人获取投资收益的重要手段。2002年发行的年利率是3.5%,而前几年的利率更高些,一般为3.7%到3.8%,比起同期银行的收益高出近80%。另外,大连证券还以委托代销国债的名义先后向客户发放了大量的凭证式假国债骗取资金。 鞍山证券借当地的众多企业打算上市的机会,利用自己在当地的影响,开始发行企业和居民债券,受到能买到“原始股”的诱惑,不少市民都掏钱购买。 年复一年的发行债券,再加上投资与垫付款方面资金不能及时收回,终于使这两家证券公司资不抵债,导致维持不了正常的经营,因此产生了极多的违规行为,最终导致其信誉度极低,从而形成一种恶性循环。 一位业内有影响的券商老总说,“这只是一个开头”,“未来几年是个优胜劣汰的过程,会有更多的小公司做不下去,甚至自愿要求被大公司兼并。” 缘何辽宁的证券公司接连出现退市现象呢?从最近辽宁足球队与北京三元乳业签约并栖身北京的事情上似乎可见一斑:一个连在全国有着十连冠荣誉的球队都“养”不起的传统足球省份,其经济状况可想而知。而证券公司并不能像辽足那样能够改头换面、远谋高就,更何况公司已经资不抵债,这也无怪乎两家券商开国内先河,被处以“极刑”,因为链条是在最脆弱的地方断裂的。 除了外患以外,其实两家公司还与其他证券公司一样面临着内忧,与很多上市公司一样,证券公司体制和机制并没有能协调一致。业内人士指出,虽然券商实行的是股份制,但是券商的治理结构更多的是和传统的国有企业相似,管理者只对上不对下,由于参股的大部分都是国有资产,产权的界定也是模糊的。然而,从机制上说,券商采取的是富有巨大物质刺激效应和鼓励追求资本利得最大化的激励措施。由于在体制和机制表现出来的不一致,因此投资行为就表现为责任感或缺和高风险系数的混合,一旦盈利便有可观分红,一旦亏损却可以拍屁股走人,可以不负任何责任。 溯本求源,如果不从体制和机制上彻底解决证券公司的法人治理问题,要求证券公司的高管们守法经营、规范运作只能是一相情愿,开拓创新也只能是停留在口号上,等到窟窿无法弥补再来关闭和撤销,损失的只能是国有资产和投资者的信心。大连证券和鞍山证券的退市不能不给我们的监管者们敲响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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