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则挤压退市风险 不再有突然暂停上市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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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3月29日 10:05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补充规定对退市规则实践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了完善和补充,以期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新规则挤压退市风险 □本报记者刘兴祥 昨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执行〈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修
从近两年来看,退市制度的完善可谓进展相当迅速。2001年2月24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对PT公司申请宽限期、恢复上市、终止上市等问题作出了规定,这是我国证券市场有关退市机制的首份具体操作性文件。当年4月23日,PT水仙被摘牌,在中国证券史上写下了退市的第一笔,PT粤金曼、PT中浩等先后被终止上市。2001年12月5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修订)》,对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的批准权限、批准程序、股票交易等方面进行了重要修改。特别是,新退市制度取消了PT制度及其宽限期制度,这在当时产生了非常大的影响。 引人注意的是,此次公布的补充规定对退市中的追溯调整问题进行了明确与微调。所明确的是,退市中的追溯调整将只适用于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虚假记载,仍然不适用于国家会计政策变化,这与《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修订)》基本保持一致。事实上,自2001年以来,财政部对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等会计准则作出了重大调整,这对相当部分上市公司以往业绩产生了较大影响。因此,根据新规定,追溯调整导致的连续亏损面将较小,从而有利于保持证券市场的稳定,也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此次所微调的内容是,追溯调整的计算时间范围将缩短整整一年,这意味着,以往突然暂停上市的情况将不复存在。此前,根据《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修订)》有关规定,一旦追溯调整导致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那么,该公司股票就应立即暂停上市。事实表明,信息处于劣势的中小投资者往往对于这种突发性消息毫无防备,并由于应对不当导致较大损失。根据新规定,追溯调整将只适用计算最近两年,关键还要看当年业绩情况。如果当年继续亏损,那么,证券交易所就应作出其股票暂停上市的决定。显然,这将有利于中小投资者获得充分信息,从而从容作出自主的投资决策。 根据新规定,一些上市公司就面临着暂停上市的风险。ST国嘉在2001年每股收益为亏损0.94元,2000年业绩经过追溯调整后也有一定幅度的亏损,因此,其2002年业绩就至关重要了。由于公司此前预告将继续出现亏损,因此,公司暂停上市风险相当大。另外,已经预亏的北大科技也有追溯调整导致前两年亏损的可能,因此,投资者也不能掉以轻心。 另外,针对极少数上市公司恶意迟迟不公布年报或半年报的情况,新规定明确提出,证券交易所应作出让其股票暂停上市、恢复上市与终止上市的决定。引人注意的是,对于在规定期限内未对虚假财务会计报告进行改正的,新规定也作出类似的要求。因此,暂停上市与终止上市的范围将得到完善。业内人士认为,在这种强制规定出台后,上市公司在披露年报或半年报时就不敢掉以轻心了,从而有利于促进信息披露的规范化。 有业内人士认为,对于不同类型的ST公司应该在交易时进一步区分开来。众所周知,除连续两年亏损外,每股净资产过低等原因也可能导致股票戴上ST帽子。由于退市机制开始正常运转了,因此,连续两年亏损的公司风险就已经相当大了,靠简单的ST帽子难以向投资者充分揭示风险。因此,业内人士建议,对于这些公司应该在ST字样基础上加上额外的标志符号。(证券时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