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联合研究报告认为 集团诉讼是最佳模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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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3月27日 08:19 经济日报 | |||||||||
证券日报上海电(记者全雳)上证联合研究计划的一份最新研究报告认为,要从整体上解决群体性证券欺诈民事赔偿问题,最为理想化的则是集团诉讼模式。 报告指出,应该确立一种分阶段的整合性机制,充分利用非诉机制解决证券欺诈民事纠纷,诸如证券投资者权益保护基金的运作、调解、仲裁等方式。考虑到单独诉讼并不能够完全实现群体性证券欺诈民事赔偿机制的功能定位,而真正意义上的集团诉讼模式又需要
又讯最新的上证联合关于“WTO条件下中国证券市场法制环境面临的挑战与完善建议”研究报告认为,加入WTO后为中国证券市场发展引入了极大的外生性约束,同时也带来了极大的发展契机。 “中国证券市场法制环境”是一个动态的范畴。它不仅包括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立法),还包括相关市场主体对它的遵循(守法)、证监会等政府部门对它的执行(执法)、法院对它的理解和运用(司法)、人大对其运作效果的监督和检查等多层面的立体性范畴,这些主体在互动中发展,在发展中平衡,共同构成了中国证券市场的运作实态。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