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盈鸿利分配收益数日变化巨大 皆因市场变化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3月24日 07:07 北京晨报 | ||
晨报记者 高翔 宝盈鸿利基金3月5日的公告称,截至3月4日该基金已经实现可分配收益1537.32万元该日净值为1.0148元。而到了3月11日再次公告时却出现了变化,称截至3月10日该基金实现可分配收益为474.835万元(该日净值为1.0046元)。 细心的投资者在读过这两个分红公告后,也许都会禁不住质疑:为什么会有两个截然不同的分红公告?为什么仅仅隔了几天,分配收益竟差了一千多万元?其实抱有此种疑问并致电本报的绝不只是普通投资者,一位研究基金的专业分析人士也在和记者的交流中表示有些想不通:是什么原因使得可分配收益大幅缩水,是不是为了分红而实行减仓所致? 带着上述疑问,记者拨通了宝盈基金公司稽查部的电话。宝盈公司的吴威先生很快作了解释。他认为出现此种情况主要是因为根据基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基金分红后的净值不得低于面值。由于基金的可分配收益是基金已实现的收益(股票买入再抛出后已实现的收益)再加上基金的浮亏。之所以出现了可分配收益大幅缩水,主要是因为仍持有的股票在3月5日至10日的四个交易日中没能逃过大盘的下跌,基金的已实现收益在这几天并没有出现大的变化。况且此次基金分红的份额并不是很大,没有必要采取诸如减仓等极端策略。因此,认为基金临近分红而兑现股票的怀疑不成立。 翻看K线图不难发现,在上述四个交易日中,大盘连续收了四根阴线,上下落差高达62点,基金持仓出现浮亏完全可以理解。但让投资者搞不懂的是,为什么要先后出两个公告?开放式基金的分红到底有没有个时间标准? 对此,吴先生表示,与封闭式基金每年以12月31日或6月30日作为会计核算日不同,开放式基金目前在业内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现行的计算标准多是以股权登记日为基准日。宝盈鸿利此次分红是以股权登记日3月11日为基准日的,所以具体实施肯定是以3月11日的公告为准。为什么会出现3月5日的第一则公告?主要是因为按照信息披露规定,需要提前三天公告。正是这个时间差和大盘的突然下跌而导致了误会的产生。 吴先生表示,基金所有的已实现收益还很多,之所以做出改变实是浮亏所致,为了不与法规和基金契约冲突不得不出此下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