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天气 答疑 导航
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焦点透视 > 期货专栏 > 正文
混码交易下暴出惊人黑幕:金昌期货私下对冲?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3月14日 07:52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记者熊毅发自上海、杭州

  目前不管双方律师如何辩解,如果二审法院认为有必要让金昌期货拿出这笔资金已经入市交易的证据的话,双方的是非自然有个了断

  近期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浙江人李一申等人和吉林金昌期货经纪公司(以下简称“
金昌期货”)再次对簿公堂。浙江人李一申等人拒不承认自己在金昌期货亏损近2000万元人民币的资金进行过有效的入市操作,他们认为金昌期货有私下对冲行为。“期货炒作,其风险犹如赌博,我们知道。但还没有进入赌场就被告知输钱,这是什么道理。”

  2000万亏至20万

  从2001年3月开始,浙江余杭人李一申等人先后和位于上海的吉林金昌期货经纪公司签订《期货经济合同书》,并在签约时缴纳了“将近2000万元”的保证金,进入金昌公司投资期货。“都是委托李一申在做”。在2002年1月,他们到经纪公司查询的时候,已经发现几个账户上的资金所剩无几。“到2002年6月清户的时候,剩下的资金只有20多万。”

  “我们并没有进行交易。”李一申说他们没有签署过交易指令。尽管他们签过确认单。(记者注:根据交易要求,客户在期货入市交易之前需要签署交易指令单,交易完成后签交易确认单。)他们对此事深为不服,他们的解释是“听说期货公司存在私下的对冲行为”,所以到上海期货交易所对客户结账单中的交易是否入市进行随机抽样查询。查询的结果是,在各自的交易编码当中都有交易所无记录的现象。如在客户编码00128726下,2001年7月13日、9月15日仅有经纪公司交易记录,没有交易所交易记录。同样编码在00131412的账户下,2001年8月30日、9月5日、9月12日,也没有交易所交易记录。同样在客户编码00131412、00134096、00133280上面随机抽出的两笔交易同样存在类似的情况。之后他们通过法院调查令在上海期货交易所获得几位当事人客户编码下的全部历史成交数据,与自己手中的客户结账单相对照后发现,自己手中的客户结账单中“90%的交易在交易所当中没有交易记录”。

  是否已经入市?

  由此,他们认为,自己的期货交易根本没有进入期货交易所进行交易,这些交易,几乎都是场外交易。换句话说,“是没有入市的交易”。

  这些理由被金昌期货在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去年审理时驳回:为了便于交易,金昌期货在这些交易行为中采用的是混码交易方式进行。虽然混码交易本身是一种违规交易行为,但金昌期货仍愿意承认自己在这几个账户当中的交易运作就是“混码交易”。

  但作为李等人的代理律师,林建华和姜丛华认为,金昌期货在一审当中并没有拿出证据证明这些人的资金已经入市。

  记者曾致电金昌期货,金昌期货不愿意对媒体提及此事。代理律师在之后的电话中对记者说,有关案件的事情最好找他。

  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时,李一申等人出示了新的数据:“那是申请了法院的调查令之后,李一申等人从上海期货交易所拿到的自己交易编码下的交易记录。在将客户交易确认单和期货交易所的交易记录确认对照之后,发现这样几个问题:其一是前文所说的交易所没有相对应的交易记录;其二是同一编码下的在时间上能够相对应的交易在数量上和成交价格、交易方向(多头、空头两个方向的买、卖)有所差异;其三是只有开仓没有平仓记录的。比如同一编码下,2001年8月28日到30日连续三天中,尽管结账单与期货交易所的开仓交易记录能够对应,但却在期交所里查不到这几笔交易的平仓记录。所以,金昌期货没有将李一申等人的资金进行入市交易。

  谁来提供入市证据

  在二审庭审,金昌期货的代理律师针对李一申等人的证据,提出了一个非常漂亮的反驳理由--那就是对混码交易行为当中期货经纪公司的代理属性认定:这是由于混码交易的特殊性造成的。期货经纪公司的代理行为称为“行纪代理”,就是投资者向期货经纪公司购买期货合约,作为会员的期货经纪公司再统一向交易所购买期货合约,这样的交易结果就是,投资者在期货交易所是无法查到自己的交易记录的。所以,交易所的交易记录和投资者在期货经纪公司的交易记录不相符也是一种正常情况。他举例说,比如用A名下的编码买入10手铜,由于混码交易,这10手铜在期货交易所里有可能在B的编码下面,也有可能在C的编码下面。同时在A的编码下也有可能是卖出20手铜等情况。

  “这是国际通行的交易惯例。”但他又说这在中国目前由于情况比较特殊,所以实行的是一户一码交易制度。结论是:金昌期货只是混码交易,是一种违规的行为。

  对于金昌期货的解释,李一申的代理律师姜从华毫不理会,他想对方能够说明的是,这笔钱到底是怎么亏掉的。“一审时他们自己放弃举证,那就没有证据来证明他们对李等人的资金操作是入市交易。这样自然找不出为什么亏损的理由。那么,这将近2000万元的资金就能够认为被他们采用私下对冲的方式亏掉了。”

  相关链接</p>

  关于混码交易混码交易的意思就是不采用一户一码(一位账户一个编码)进行交易,而是用一码两用或者多用,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客户账户下的资金放到一个交易编码下进行交易。

  在中国1996年证监会发布《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指导性原则》里规定:“期货交易所实行客户交易编码制度……经纪公司和客户必须严格遵循一户一码的原则,不得混码交易。”1996年由国务院发布在1999年9月正式施行的《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中规定:“经纪公司应当为每一个客户单独开立专用账户,设置编码交易,不得混码交易。”

  《国际金融报》(2003年03月14日第七版)




评论】【谈股论金】【推荐】【 】【打印】【关闭

  订新闻冲浪 互动点播 赢彩屏手机MP3播放机!
  任你邮印象30,30M大空间+彩信相册,免费试用!
  快感体验尽在天堂《冰镜湖》 特別邀请传奇玩家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search BOBO族 S57手机 滚石
 
  新浪精彩短信


新闻冲浪知天下事
赢MP3、彩屏手机

全新推出蟋蟀铃声
疯狂铃声 鸟叫铃声
[戴佩妮] 你要的爱
[张柏芝] 星语心愿
[朴 树] 白桦林
[和 弦] 真的爱你
更多精彩铃声>>









图片专题:流氓兔!
诺基亚   西门子
摩托罗拉 三星
阿尔卡特 松下
爱立信   三菱
更多精彩图片>>



新浪商城推荐
MD音乐播放器
  • SONYN10最新MD机
  • MR220最经济的MD
  • 让男人魅力无边
  • 佛裸蒙性感香水
  • 征服者性感香水
  •   理财新时尚-收藏
  • 网上钱币卡市场热
  • 邮品一族交易社区
     (以上推荐一周有效)
  • 更多精品特卖>>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3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3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电信公司营业局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