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鲁抗造假而遭牢狱之灾 是谁透露了身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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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2月25日 11:05 中国经济时报 | ||
忻愚 看了2月20日南方某报的一则报道,相信很多人会震惊。这则《鲁抗涉嫌财务造假、举报人遭牢狱之灾》的文章说,去年12月14日,上市公司鲁抗医药正在北京为增发新股进行最后一次路演时,突然接到证监会的通知:暂停增发。原来,鲁抗医药增发招股意向书刊登后,其正在北京的旗下灵芝公司的总经理吴德东等向证监会举报鲁抗医药涉嫌造假,并提供了 如果吴德东是因为举报而遭受牢狱之灾,那么是谁透露了他的身份? 对于这样一起事件,笔者并不吃惊。因为类似的事件,笔者已接触到了好几回。 2001年8月,一位上海的记者朋友发现,当地一家上市公司的大股东长期占用巨额资金,导致上市公司陷入困境。于是,这位记者对此进行了数天的追踪报道,反响不小。就在他准备继续追踪时,当地的证管办要求他去一下。开始,他还以为,证管会与他交流情况。去了之后,才发现完全不是这么回事。对方上市公司监管处的负责人和两位工作人员明确告诉他,是找他谈话,并责问他报道的动机。 去年,一家机械类上市公司的副总经理向有关部门举报公司涉嫌造假、骗税等违法行为。举报之后,不仅不见有关部门有太大动静,他还被贬出了公司,甚至发现经常有人跟踪,吓得他再也不敢多说半个字。 接触过这么些案例,再听说吴德东的事件,笔者真的吃惊不起来。但不吃惊不等于麻木。在对上市公司人人喊打之时,为什么举报人的身份被曝光?为什么揭假者屡屡遭到压制和报复?一些部门究竟扮演了怎样的角色?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近发表的一份联合研究报告说,加入WTO后,我国应实现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与政府行政监管的有机融合,最终形成自律监管与政府行政监管并重的格局。毫无疑问,权力部门需要自律,如好好查一查为什么会出现吴德东这样的事件,以及造假打击不力的问题。在部门内部自律不够时,相应的行政和司法措施也须跟上。如此,上市公司造假才可能被遏制;如此,证券市场才不需推倒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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