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欺诈保护投资者 对冲基金进入监管层视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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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2月10日 07:46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 ||
●莫凡孙琳 原则上,有三个理由支持监管管理对冲基金:遏制欺诈、提高透明度、保护不成熟的投资者。另一方面,自由市场鼓吹者却极力反对令人头疼的种种束缚。现在的事实是:即使对冲基金经纪人欺骗投资者甚至卷款而逃,监管者也无计可施 最近,纽约州司法部长斯皮策(Eliot Spitzer)以及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uritiesand Exchange Commission,简称SEC)的执法人员开始对对冲基金展开正式的调查。被一些公司起诉的对冲基金可能在背后串通一气,为了支撑它们的交易头寸而操纵那些公司的股价。此外,据报道,资产总值3亿美元的日本Eifuku对冲基金,在1月初的短短7个交易日中就把几乎所有资本挥霍而空,之后不得不关门大吉。 黑箱操作 这次被调查的是Gotham Partners Management Co.对冲基金,该基金先大量卖空某公司的股票,然后通过一些非正常的渠道大肆发布该公司的负面消息和投资报告,恶意压低股价而获利。 上述投诉出现之际,正值SEC人员准备对对冲基金进行一次广泛评估,该评估旨在提高监管。但是有关如何开展这一广泛调查还要等待SEC新任主席威廉·唐纳森作出决定,调查内容将包括(对冲)基金中交易量不大的证券的定价、交易佣金以及这些基金如何向投资者推销自己等问题。 前段时间,SEC也曾起诉伊利诺伊一家名为“房屋边缘”的对冲基金,指控它在实际已经亏损的情况下向投资者吹嘘巨额利润。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投资管理部门主管保罗·罗伊最近谈到,目前对冲基金中诈骗的小规模盛行,部分是由低透明度和受阻碍的基金单位赎回所造成的。许多对冲基金允许他们的投资者每年在限制的窗口兑现他们所持有的基金单位的获利,这就阻止了投资者退出有可疑操作的基金。 尽管对冲基金成分复杂,但其仍很少受到监管。即使机构投资者投入了更多的资产,监管者仍被广泛认为只会对对冲基金保持有“一臂长”的距离。在英国,金融市场的监管者已经利用对基金卖空行为的审查指明增加该部门透明度的需要。在美国,罗伊指出对冲基金管理人应当受到顾问法案中反诈骗条款的制约(反诈骗条款用来制裁那些操纵价格和进行其他诈骗行为的基金)。 业绩跳水 对冲基金的流年也似乎十分不利,一方面,创纪录的资金流入该行业,另一方面,该行业的整体表现却十分平庸,继1998年的LTCM之后,不断传闻有大幅亏损的基金倒闭。 Gotham Partners对冲基金曾经拥有耀眼的客户名单,也有着显赫的声誉。但是去年底,该公司的两位对冲基金经理———William A.Ackman和David P.Berkowitz就不知去向。同时,大量要求追索资金的请求不断飞向他们的办公桌,他们遭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投资失败。具有讽刺意义的是,这些即将步入对冲基金巅峰的经理人,如今却面临着资产的大量流失。这对于同是哈佛商学院毕业的Ackman和Berkowitz来说,真可谓是一个“惊人的衰落”———他们在1993年以300万美元的资金创立这个 基金,在2000年,资产曾一跃升至5.68亿美元的顶峰。 Ma Fall lamm,德意志银行的首席投资战略顾问,认为对冲基金的总量已经达到1万亿美元。而根据Hennessee集团的数据显示,对冲基金去年的平均收益率为-3.43,这是Hennessee集团自1987年追踪对冲基金行业以来其首次大面积的亏损。去年该行业收益率为+4。1987年到2001年的平均收益率更是达到了16.45,而标准普尔指数的同期收益率为13.64。 另一家对冲基金研究机构特雷蒙特(Tremont Advisers)通过对追踪的1797家对冲基金的调查发现,目前已有20%、约350家对冲基金10月底没有公布投资回报表现,其中大部分已关闭。调查还显示,自年初至11月底,全球对冲基金的平均回报率不足2%。 加强监管 大多数对冲基金的共同特点是它们不受任何管制。投资技巧变化多端。大部分对冲基金采取有限合伙离岸注册的的形式,尽管约有90%在美国操作,却大都不在SEC登记。 把对冲基金纳入管理的一种途径是要求它们以投资顾问的名义按照1940年《投资顾问法案》登记。直到现在,按照1940年《投资公司法案》和1933年《证券法》,它们都在监管之外。这意味着对冲基金不能在市场上公开销售,其投资者被要求限制在100位合格者以内(即要求他们需有20万美元以上的年收入,且可支配资产至少达到100万美元)。美国证监会因此可能修改《投资顾问法案》,这样的修改将使对冲基金更像其他受到证监会监管和审查的投资公司。 原则上,有三个理由支持监管管理对冲基金:遏制欺诈、提高透明度、保护不成熟的投资者。另一方面,自由市场鼓吹者却极力反对令人头疼的种种束缚。目前总共有约5000亿美元被分为约6000种不同的基金。然而事实上却是:即使对冲基金经纪人欺骗投资者关于基金股份的真实价值,甚至卷款而逃,监管者也无计可施。 尽管现状的支持者都认为,在对冲基金中存在的欺诈并没有传统基金那么多。比如大多数的对冲基金每月都向他们的客户披露大量关于基金的投资组合。有些甚至让他们的客户使用密码从互联网上实时地观察到基金的动态。然而对于游离于监管之外的市场游资而言,从保护投资的角度出发,对冲基金的监管势在必行。 纽约的一位基金经理迈克尔·霍兰德表示,对冲基金的诱惑之大,不容监管部门忽视,尤其是考虑到它们的渗透能力以及更容易接近个人投资者的能力。他说:“问题是何时开始调查,而不是是否展开调查。” 《国际金融报》(2003年02月10日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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